国立云林科技大学技术及职业教育研究所

国立云林科技大学技术及职业教育研究所

ID:44117254

大小:72.73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10-18

国立云林科技大学技术及职业教育研究所_第1页
国立云林科技大学技术及职业教育研究所_第2页
国立云林科技大学技术及职业教育研究所_第3页
国立云林科技大学技术及职业教育研究所_第4页
国立云林科技大学技术及职业教育研究所_第5页
资源描述:

《国立云林科技大学技术及职业教育研究所》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技術及職業教育研究所博士班研究生修業要點97.11.1897學年度第2次所務會議通過98.04.1497學年度第6次所務會議修訂98.04.2197學年度第7次所務會議修訂98.06.3097學年度第10次所務會議修98.11.0498學年度第3次所務會議修訂101.04.24100學年度第6次所務會議修訂101.08.21101學年度第1次所務會議修訂101.09.25101學年度第2次所務會議修訂102.03.26101學年度第7次所務會議修訂102.06.11101學年度第10次所務會議修訂一、目的本要點之目的為明確規範本所博士班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修讀課程、選

2、定指導教授,及申請資格考試、論文計畫審查、位論文考試等修業事項。二、指導教授相關規範(一)指導教授資格認定標準:1.現(曾)任教授者。2.擔任中央研究院院士或曾任中央研究院研究員。3.現(曾)任副教授或擔任中央研究院副研究員,在學術上著有成就者。4.獲有博士學位,在學術上著有成就者。5.屬於稀少性或特殊性學科,在學術或專業上著有成就者。3-5項之提聘及認定標準由本所務會議訂定之。(二)博士生得經指導教授同意後商請校內外符合本校規定資格之學者擔任「共同指導教授」。博士生選定「共同指導教授」後,本要點渉及應經指導教授同意之事項,亦應經「共同指導教授同意」。(三)每位指導教授每年指導研究生之人

3、數,應以該年度研究生人數(碩、博班研究生合併計算,每位博士生以2名碩士生計),除以指導教授人數後再加2位(遇小數點自動進位)為上限。共同指導以0.5位計,碩士班每學制至少2名,博士班每年至多2名,整學年休假或借調教師可指導研究生名額折半計之。(四)博士生更換指導教授,應經原指導教授及所長同意,如有爭議由本所所務會議決之。三、修業規定(一)修業年限以二至七年為限。(二)博士生原則上應於入學後第一學期結束前擬訂修課計畫,送交本所備查,修課計畫須符合本所課程科目表所訂最低標準及修課之各項規定。(三)博士生原則上應於入學後第二學期結束前選定指導教授,送交本所備查。未於規定期限內選定指導教授者,由

4、所長協助選定指導教授。(四)畢業前至少修畢42學分;必修論文6學分,選修36學分(含核心課程6學分及研究方法課程6學分),惟第一學年每學期不得少於一門課,不得多於18學分。(五)非教育相關系所畢業者,須先修「技職教育理論與實際」課程,且不列入畢業學分,從事技職教育與訓練相關工作經驗(如:職業訓練、技專校院講師…等)達2年(含)以上者,不在此限。(六)核心課程包含技職教育歷史與哲學教職教育理論與實際、比較技職教育研究、專題研討、技職教育學方法論專題研究、知識與方法論、勞動經濟學專題研究。(七)研究方法課程包含技職教育研究法、高級教育統計、質性研究法、多變量分析、量化研究與設計、行動研究、社

5、會及行為科學研究、實驗設計專題研究、結構方程模式分析專題研究。(八)外所課程至多可修6學分,需經指導教授或所長同意後始可修習,境外交換學生課程至多可承認18分。資格考試(一)修課滿22學分以上(不含論文),得於第4個修課學期起經指導教授同意,依程序申請資格考試。(二)本所資格考試於每學期舉辦一次,申請期限上學期於10月底前,下學期於3月底前,並於12月及5月舉辦資格考。。(三)資格考試作業注意事項由所務會議另訂之。(四)博士生應於入學後六年(不含休學)內完成資格考試,六年內未完成者予以退學。(五)博士生資格考試通過後為博士候選人。五、論文計畫審查(一)申請資格:博士候選人。(二)申請時間

6、:資格考試通過後得於每年5月底前或12月底前提出申請。(三)申請程序:繳交論文計畫初稿(相當於論文前三章);申請書與資格考通過證明書。(四)審查時間:每年7月底或1月底前。(五)審查委員:論文計畫審查委員須3・5人(指導教授為當然委員),由指導教授推薦名單,再送所務會議核備。(六)論文計畫審查經全數委員審查通過才可進行研究。審查未通過者,得於次學期申請重審。六、學位論文考試(一)申請資格:1.修業至少須達第卫學期2.通過資格考核。3.通過論文計畫審查且獲指導教授同意者。4.已修足本所規定之應修科目與學分數。5.符合本要點第七點發表文章之規定。6.操行成績及格。(二)申請時間:論文計畫通過

7、後次學期起,依學校行事曆規定申請學位論文考試。1.第一學期:於12月15日前申請,1月31日前考試完畢。2.第二學期:於5月15日前申請,7月31日前考試完畢。(三)審查委員:學位考試委員會置委員五至九人,送所務會議核備,其中校外委員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四)如因故無法於學位考試辦理期限前舉行學位考試,應於學位考試前辦理期限前,報請學校撤該學期學位考試之申請,逾期未撤銷學位考試者,以學位考試一次不及格論。(五)學位論文考試成績,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