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立法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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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连大学法学2017级行政立法实训作业1、行政立法小组:法学仃级(1)班第(3)组2、组长签名:王岩3、组员签名:李澳东邵金飞邵灵灵王彤童灿王乐饪4、模拟的行政立法主体名称:大连市人民政府5、模拟的行政立法名称:《大连市网络兼职管理办法》6、行政立法审议日期:(2018)年(5)月(25)日下午:(1)点至(3)点7、填写日期:(2018)年(6)月(2)日8、附件1:电子照片9、附件2:行政立法文本附件1:附件2: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317号《大连市网络兼职管理办法》业经2018年5月25日大连市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1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0

2、月1日起施行。市长谭成旭2018年5月25日大连市网络兼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和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为了规范网络兼职活动,完善各行业网络兼职体系,保障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网络兼职活动、网络兼职平台运营指导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涉及的网络兼职发布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其关于网络兼职所进行的各种活动都应遵守本办法。第四条本办法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建立良好的网络兼职体系,给公民提供良好的就业环境,集合社会零散资源,推动本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本办法设立也

3、在于严厉打击以网络兼职为借口实施违法犯罪,致使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的行为。第五条为保障本办法顺利实施,同时使各方当事人能有效地遵守本办法,由大连市人民政府提议经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大连市人民政府新设大连市网络兼职管理委员会,专门处理各类网络兼职所涉及的违法犯罪问题。第六条本办法所涉及的网络兼职活动主要有以下内容:(-)个人在网络平台、影像设施等虚拟平台发布兼职信息;(二)公司、企业等法人组织在网络平台、影像设施等虚拟平台发布兼职信息;(三)社团、财团、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在网络平台、影像设施等虚拟平台上发布兼第七条网络监督部门、信息管理部门应当采取多种措施积极

4、配合网络兼职委员会的工作。同时普及各方面的网路兼职相关知识提高公民的防范意识。在网络平台上寻找工作的求职者应积极配合相关单位的普及工作,提高自身防范意识避免对自身造成财产和人身伤害。鼓励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展网络安全兼职的宣传,倡导谨慎的选择网络兼职。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高校开设相关课程,增强学生紧急施救和自我保护的办法,提高学生安全意识,避免陷入更大的危机之中。第八条本办法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利,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除承担民事责任以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造成严

5、重损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章网络兼职安全体系第九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精神,为有效实施本办法,保障公民安全求职,网络兼职委员会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九条发布网络兼职的主体在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后应该妥善管理,

6、对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保密,不得以任何理由泄露、转让以及非法买卖。网络兼职委员会可依本办法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监控。对严重侵害公民个人隐私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报网络兼职管理委员会备案,涉及主体除依法承担责任外,还应在其网络平台上发布公告,公开道歉,道歉内容应当置顶并且必须持续3个月以上。第十条求职者与发布招聘信息的主体应订立简易合同,在发生纠纷时以合同为依据,不订立简易合同则视为聘任无效,在民事责任范围内,责任由双方当事人承担。第十一条发布招聘信息的主体发布的信息应该是信息准确明晰、内容合法正当。不允许为了吸引求职者眼球,蓄意夸大与本经济体相关的信息。第十二条自然

7、人、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自本办法生效之日起,应在其住所、所在地的乡镇、市区等相关政府单位的网络兼职办公室进行登记。没有登记的,如双方发生纠纷责任自行承担。第十三条网络兼职管理委员会鼓励个人、企业等社会成员对网络兼职信息进行监督,对监督举报事实经査证属实的,委员会将依法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处罚。对涉及重大侵害的行为,将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审查。第十四条不允许个人.企业等社会成员处于报复、嫁祸等方式恶意举报其他主体,若发现此类情况,一经查实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违反网络兼职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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