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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18
《企业用工存在风险、问题及应对策略及建议》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浅篠实施《劳幼合同法》之管见长沙县政协副主席(兼)、县工商联主席李楚屏2008年3月11日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称《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适用范围、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以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这部法律的实施,对现有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方式、用工成本和用工模式等都带来全方位的影响,各级政府和用人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根据我们所作的调查研究,现就如何实施好这部法律谈谈一管之见。一、《劳动合同法》出台的背景和宗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类企
2、业如同雨后春笋大批涌现、迅猛发展,从而解决了大量的城镇新增就业人口、下岗人员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等问题,促进了社会的繁荣和稳定。与此同时,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仍处于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一些用人单位趁机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诸如黑砖窑事件、民工讨薪事件、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合同短期化现象严重、合同履行不规范等等,不胜枚举。这些问题的发生越来越清晰地印证着一个无从回避的事实,这就是:曾经作为“金砖四国”之首,有着“世界工厂”美誉的中国,伴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已迫切需要根据《劳动法》确立的原
3、则和有关规定,制订一部专门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合同制度的法律,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正是在上述背景下出台的,它的立法宗旨是规范单位用工行为,明确劳动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构建和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为劳资双方提供法律保障。二、《劳动合同法》对用工方式的改变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施行,用人单位原本“习以为常”的用工“习惯”将因法律的规定而发生改变。主要有如下四个方面:1、对劳动合同的签订下了新定义。以前不少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文本内容不规范,
4、随意性大,有的用人单位为掌握用工主动权和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就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今《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应当必备法律规定条款,不签合同和合同文本不规范都属违法行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文本中有违法条款或不按合同履行义务,用人单位除限期
5、改正外,还需支付两倍工资,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2、对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提了新要求。以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大多数由单位一方制定就可以执行,现在《劳动合同法》对单位规章制度制订有三个要求:第一内容合法,不能与现有法律法规相冲突;第二要经过法定的程序。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工会或职工认为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并通过平等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第三要公示,让职工人人享有知情权。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单位制订
6、规章制度必须严格地按三个程序依法进行。3、对合同期限的约定立了新章法。■■■巨以前一年一签的短期合同成了一些单位的通行做法,劳动者一旦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就要求“走人”。但《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到期劳动合同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加付赔偿金。对于已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符合“双十”规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必须接受其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否则就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对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作了新规定。2008年前我
7、县绝大部分企业主在平均利润6%的情况下,担负了一定的社会责任,为部份职工缴纳了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费。新的《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承担的这一责任有更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否则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目前用人单位应为职工缴纳的五项保险分别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其每项保险的缴费比例国家都有明确规定,劳动者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三、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几点建议《劳动合同法》颁布和实施对用人单位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
8、有一个适应过程,为使用人单位更好地实施《劳动合同法》,现提出如下建议:1、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指导和管理。《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施行,为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监督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从有利于加强对劳动关系的指导和对纠纷的协调出发,建议成立由县政府牵头,由县劳动局、县总工会、县工商联等有关单位组成的长沙县劳动关系协调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依法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指导和管理,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如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与职工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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