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4021953
大小:36.55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10-18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动因及手段识别案例探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动因及手段识别案例探究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上市公司已成为促进经济发展最活跃的因素,然而中国的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层出不穷并且不断刷新着记录,证券市场的信誉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都受到了严重损害。以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例,从舞弊动因、舞弊手段及识别等角度,对新中基的财务舞弊进行分析,最后从政府、公司和中介机构三方面提出几点关于防范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对策。关键词:财务舞弊;舞弊动因;舞弊手段及识别;防范对策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l6723198
2、.2016.13.0501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动因一般而言,财务信息的质量与财务信息的生成过程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公司进行财务舞弊的原因包括内因和外因两方面。1.1财务信息生产者与财务信息之间的利益关系是会计舞弊的内在动因这里的财务信息生产者包括财务人员,公司管理者及其他可以对会计信息施加影响的人员,利益关系既包括企业利益,也包括公司管理者、财务人员、其他相关人员的个人利益。从公司利益角度看,如果公司想要从资本市场上募集到资金,必须具备一定的盈利条件,倘若公司并不具备相应条件,那么为了达到目的便会美化报表,发布虚假的财务报告。同样,如果公司想要通过
3、银行贷款或者发行债券来融资,粉饰财务报表往往是最有力的手段。从个人利益角度看,企业管理者为了达到相应的业绩,可能通过自己的能力影响财务人员弄虚作假,而财务人员基于个人利益考虑,往往听从管理者的意思,编制虚假的财务报告。1.2环境和制度缺陷为公司财务舞弊提供外部条件虚假财务报告的产生除了内在动因驱动之外,还依靠一定的外部条件。其中,法律环境的缺陷是一大关键。会计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会计法规的制定应当符合会计科学的一般规律。如果会计法规缺乏科学性和严密性,必然给不良分子钻法律漏洞、制造虚假财务报告提供可乘之机。除了法律缺陷外,上市公司内部控
4、制制度不健全,监管机构监督不力,中介机构缺乏独立性等因素也为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提供了保护伞。2新中基会计舞弊案例分析2.1“新中基”背景及舞弊事件经过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6月设立,2000年9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是以番茄制品深加工为主要业务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2012年3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发布对新中基的立案调查通知书,因其涉嫌违反相关证券法规,决定对其实施调查。2014年6月,证监会公布了对新中基及其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为时两年的调查中,证监会确认新中基在2006年一2011年共六年的时间内通
5、过设立空壳公司和借助中转过账公司等方式虚构收入和利润,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2.2新中基财务舞弊识别2.2.1往来交易异常根据新中基披露的2007年的财务报告显示,新中基生产的番茄制品销往全球7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大桶浓缩番茄酱占据了欧洲市场五分之一的份额,小包装番茄制品享有非洲市场近一半的市场的份额,国外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60%以上。但新中基在2007年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中第一名为天津晟中国际贸易公司,但新中基并未在财务报表中披露这一关联方的相关信息,也未对其欠款金额巨大的原因做出说明。根据新中基2009年的财
6、务报告显示,新中基所需的番茄原料、番茄酱原料及产品包装物的供应商第一名为新疆豪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通过查询新中基2009年以前年度的财务报告,发现在其以前的供应商中并未出现新疆豪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影子。在短短一年的时间内新疆豪客成为新中基的第一大供应商,这样的现象十分蹊跷。222净利润与经营现金流量变动异常通常来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净利润有一定的对应关系,运转正常、健康的公司,其利润增长应当与现金流量之间存在正向变动关系。但根据新中基的财务报表显示,2004年一2005年的净利润保持在5000万左右,而2006年净利润猛增至7000多万,涨
7、幅超过50%。与此同时,新中基公司2006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却比2005年下降了1亿多,降幅超过60%。净利润与现金流量的正向关系被严重打破,这表明公司有极大可能存在财务舞弊。2.3新中基财务舞弊手段(1)设立空壳公司,虚构收入。根据证监会调查发现,新中基2006年1月通过隐蔽出资,设立了天津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这家空壳公司,天津晟中表面上看虽然与新中基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新中基实际上控制了天津晟中的一切经营业务。天津晟中通过先从新中基公司采购番茄酱,再把其销售给新中基子公司天津中辰番茄制品有限公司来实现新中基收入的增长。根据证监会处罚
8、公告数据显示,2006年一2008年,新中基各子公司累计向天津晟中销售番茄酱总额超过6亿元,占期间天津晟中采购总额的99%以上。2006年一2010年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