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说明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说明

ID:44000725

大小:90.31 KB

页数:18页

时间:2019-10-17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说明_第1页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说明_第2页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说明_第3页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说明_第4页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说明_第5页
资源描述: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说明》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安全防范系统验收一、安全防范系统(工程)验收执行的法律依据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验收,主要是根据《条例》和《实施办法》规定,依照《规则》实行。《条例》和《实施办法》属行政法规,《规则》是强制性行业标准,属技术法规范畴,必须强制执行。《规则》为安全防范系统标准体系Z•,是与公安部行业标准GA/T75-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的配套标准,执行时下列所有被引用标准中的相关条文也应强制执行。国家标准GB50198-19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国家标准GB50057-1994《建筑防雷设计规范》国家标准GB/T16676-1996《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系统设计规范》国家标准GB/T

2、16571-1996《文物系统I専物馆安全防范系统设计规范》行业标准GA/T75-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行业标准GA/T74-2000《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行业标准JGJ/T16-9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二、《规则》主要内容的确定及各章节的说明《规则》的内容共分8章:1.范围;2.引用标准;3.定义;4.验收条件;5.系统验收的组织与职责;6.验收内容;7.验收结论与整改;8.系统移交。其中第5章、第6章和第7章是《规则》的关键内容。现就《规则》主要的章节内容分述如下:MB《规则》对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质量验收,提出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对一、二级工程的验收应严格执行《规则》

3、的主要条款,三级工程的验收参照《规则》可适当简化。三级工程的验收可适当简化,标准中与简化有关的条款有:GA/T75-94中的6.1、6.2.1,10.1、10.2条及《规则》中的4.7条。标准屮有明确说明的,按规泄执行,标准中没有明确说明的,由验收委员会(验收小组)决定并执行简化操作。(-)引用标准弓I用标准在以上安全防范系统(工程)验收执行的法律依据已提到,这里略。(三)定义定义如下:1.安全技术防范(简称技防)以运用技防产品,实施技防工程为手段,结合各种相关现代科学技术,预防、制止违法犯罪和重大治安事故,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2.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简称技防产品)用于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

4、、防破坏、防爆炸和安全检查等方面的特种器材。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预防、制止重大治安事故为目的,综合运用技防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所组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四)验收条件安全防范系统(工程)验收要具备条件,就是说验收要有基础。该章节规定了从系统(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论证、疋式设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系统试运行、系统检测直至工程竣工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其基本目的是为了规范系统建设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系统(工程)验收有效。同时体现''系统(工程)质量是做出来的,而不是验收出来的〃这一指导思想。1.初步设计论证通过''系统初步设计论证通过或基本通过〃,是系统(工程)质量前置控制

5、的关键环节,而''方案论证〃常常是容易被忽视的坏节。因此,该章节对此做了严格规定:系统初步设计论证通过或基本通过,并根据方案评审小组(委员会)形成的《论证意见》,由系统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签署整改意见。该条件意味着系统工程的设计经建设单位同意,系统初步设计经补充、修改成为正式设计。大部分设计方案是以合同书、任务书及标书形式确认的,这些设计方案与报审材料一起上报公安技防办,由公安技防办审核,确认方案可行,签署同意意见后,这些设计方案既成为正式设计方案。一、二级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要求进行初步设计方案论证,三级安全防范系统(工程)不要求。注: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会遇到安全防范系统(工程)

6、初步设计方案未经论证,或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未报建审,但工程已完工,由于某种原因不得不进行验收的情况,我们确定一个时间界限,2002年1月1日以后立项的工程项目,按《规则》验收条件执行,一级或100万元以上的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尽可能要求系统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单位补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申报和验收手续。2002年8月1日以后立项的工程项目,不管什么原因,要严格按《规则》验收条件和《条例》与《实施办法》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申报和验收规定执行,系统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单位没办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申报和验收手续的,必须补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申报和验收手续。对于在2002年1月1日以前立项的工程项各

7、地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由系统建设单位利设计、施工单位共同进行验收。1.系统试运行系统试运行是验收的必备条件。试运行应达到设计要求并为建设单位认可,出具试运行报告。(1)系统竣工后至少试运行一个月,建设单位按《规则》表1要求做好试运行记录。(2)建设单位根据试运行记录,出具系统试运行报告。试运行报告内容要点见《规则》4・2・2条。(3)三级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试运行报告内容町视具体情况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