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发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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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保险发展策略[提要]自我国恢复开办农业保险业务以来,农业保险取得较快的发展,但由于农业保险风险高、赔付金额较大,农业保险市场发展开始进入缓慢期。本文从农业保险发展丿;/J史、现存问题等方面进行分析,寻找一条农业保险健康发展之路。关键词:保险;农业;持续中图分类号:F840.66文献标识码:A收录日期:2015年10月30日一、农业保险简介(-)农业保险概念。根据我国2012年颁布的《农业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农业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农业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因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或者疾病等事故所造

2、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其所称农业,包含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二)农业保险的作用。在市场经济国家里,农业保险是国家扶持农业发展的通行做法。世界贸易组织规定成员国家不能对农业生产者直接进行补贴,而对农业生产者可给予农业保险方面的政策优惠。农业保险可以较大程度减小口然灾害对我国农业产量的影响,增加农民收入的稳定,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可以说,加强农业保险的发展,加大对农业各方面的投入,是我国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的基本国策。(三)农业保险的种类。农业保险的种类按照保险对象种类的不相同可以分为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1

3、、种植业保险。农业种植产品的保险,基本上是以稻、麦之类的粮食作物和棉花、烟草之类的经济作物作为保险对象。根据农作物的生长期间受到口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影响使得收获所获得价值或生产过程中所花费的费用的亏损作为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经济林、园林苗保险的保险对象是正在成长过程中的经济林种,包括这些类别的林种的成长后产生的具有经济价值的果实、汁水、根叶等产品,还包括可以提供观赏的、清洁环境的名贵树木。2、养殖类保险。(1)牲畜保险。以奶牛、耕牛、马、骆驼等作为保险的对象;(2)家禽保险。以商品性牛产的猪和羊等家畜,鸡鸭等家禽作为保险标的,一般承担的

4、是死亡保险;(3)其他养殖保险。以农业养殖的用于商品买卖交易的鹿、狐等和蜂、蚕作为保险对象的,承担的保险是在养殖过程中由于疾病和自然灾害等意外造成的价值缺失。二、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历史概况我国农业保险是20世纪50年代开始岀现的,随后岀现了一段时间的中断,并在80年代开始恢复,经历了艰难而曲折的发展历程,在某些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具体表现在保险的种类逐步增多,保障范围不断增大,保费收入稳步增加。2008年,国家扩大了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对粮食、油料、生猪、奶牛牛产等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支持小麦、水稻等重要农作物的政策性保险,而农业保

5、险发展前景越来越好。农业保险正在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方向迈进。2013年,农业保险承保农作物达到11亿亩,占全国播种面积的45%,提供风险保障1・4万亿元,支付赔款209亿元,受益农户达3,367万户。我国自2007年到2013年,保险规模的增长速度达到67%,远远高于保险业同期的发展速度。现阶段,国家对许多省区的粮食作物实施政策性保险补贴,进一步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通过这样的做法,努力改善了农业保险经营的外部环境,农业保险发展进入了新的春天。三、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政府对农业保险投入仍显不足。农业保险存在着较大的

6、系统性风险、农民和保险公司之间信息不对等,农业保险市场供需不平衡,农业保险需要政府更多地发挥引导和支持作用,实现农业保险市场的有序发展。但是,目前根据屮国农村地区农业保险发展现况来看,仍然需要国家加大财政补贴以及提高税收优惠的杠杆作用等。(二)农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滞后。虽然2013年3月1日我国已经颁布并实施了《农业保险条例》,首次明确了农村保险的法律地位和保险工作的重要性,但是与农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业保险法规不仅出台的时间比较晚,而且缺乏《农业保险条例》实施的具体规章和细则,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建设滞后,严重制约了我国农业保险的健

7、康和快速发展。(三)农业保险服务组织体系尚不成熟。农业保险作为一种公共产品,政府为经营主体,需要把农业保险归入政府的职责范围。地方政府、监管部门与保险机构关系未理顺,保险机构在农保市场的主体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在理赔上,政府组建的协调机构如农保推委会充当了公估中介的第三方角色。在保险公司和农民出现较多争议时,农保推委会往往倾向于农民。在没有更科学的理赔方法时,农民更相信政府,而不相信保险公司和公估公司。而《农业保险条例》对政府具体的农业保险管理职能及其与保险公司、公估公司等市场主体关系缺乏明确界定。农保服务中介组织培育也尚未启动。《农业保

8、险条例》虽然对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基层服务网络、从业人员、内控制度、风险分散以及偿付能力等作了粗线条的规定,但县域保险市场长期处于监管真空、市场竞争无序状态。(四)农民组织化程度低。我国目前农业生产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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