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1997年1月1日实施)

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1997年1月1日实施)

ID:43921619

大小:32.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10-16

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1997年1月1日实施)_第1页
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1997年1月1日实施)_第2页
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1997年1月1日实施)_第3页
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1997年1月1日实施)_第4页
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1997年1月1日实施)_第5页
资源描述:

《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1997年1月1日实施)》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1996年11月2H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十六号公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滩涂围垦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滩涂资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沿海、沿江滩涂围垦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木条例。第三条鼓励、支持国内外投资者以合资、合作、独资和股份制等形式投资进行滩涂围垦。国家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第四条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滩

2、涂围垦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省滩涂围垦部门负责全省滩涂围垦工作。沿海、沿江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市、县、区滩涂围垦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滩涂围垦工作。滩涂围垦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滩涂围垦管理的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滩涂资源调查评价,编制滩涂围垦规划;(三)按规定的权限审查、审批、报批滩涂围垦建设项目,并监督滩涂围垦建设项目实施,组织滩涂围垦建设工程验收;(四)会同有关部门对滩涂围垦活动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对滩涂资源实行监督保护,查处违法行为。第五条对在滩涂围

3、垦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六条滩涂围垦规划应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根据当地自然、经济、技术等条件,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编制。滩涂围垦规划应与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开发规划、江河治理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休规划相协调,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第七条全省滩涂围垦总体规划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省滩涂围垦部门会同计划、财政、土地、水产、环保、海洋、交通等部门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区域滩涂围垦规划由沿海、沿江市、县、区滩涂围垦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总体

4、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并经省滩涂围垦部门审查同意后,由沿海、沿江市、县、区人民政府报其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涉及河口、航道的区域滩涂围垦规划,还须符合江河流域规划和航运安全要求,并按河道、航道管理权限报经河道、航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经批准的滩涂围垦规划是从事滩涂围垦活动的棊木依据,规划的调整和修改,须报经原审批机关核准。第八条省滩涂围垦部门应按滩涂围垦总体规划的要求,编制年度滩涂围垦计划方案,经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省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组织实施。第九条通过工程措施(包括滩涂圈围工程、促淤工程、堵港围涂工

5、程)进行滩涂围垦建设的,须按本条例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并取得滩涂围垦部门发放的滩涂围垦许可证。许可证的发放办法由省滩涂围垦部门制定。在滩涂围垦规划范围内,建设单位(包括单位和个人,下同)进行其他工程设施建设的,须经县级以上滩涂围垦部门和环保等部门审查同意。有关部门意见不一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在滩涂围垦规划范围内,单位和个人在自然滩涂上从事水产养殖、捕捞的,按国家和省渔业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重要的漁业苗种基地和重要的养殖场所不得围垦;确需围垦的,须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第I•条列入国家和省基本建设投资

6、计划的滩涂围垦建设项目和堵港围涂建设工程,按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建设单位在报计划部门审批前,须经县级以上滩涂围垦部门审查同意。第十一条除第十条规定外,以地方筹资、群众集资投劳为上的计划内的滩涂围垦建设项目,按以下管理权限审批:(-)围涂面积在三百公顷(岛屿地区一百五十公顷)以上的项目、跨市的项目,由省滩涂围垦部门审批,报省计划部门备案;(二)围涂面积在七十公顷(岛屿地区三十公顷)以上三百公顷(岛屿地区一百五十公顷)以下的项目、跨县(市、区)的项目,由市滩涂围垦部门审批,报省滩涂围垦部门和同级计划部门备案;(

7、三)围涂面积在七十公顷(岛屿地区三十公顷)以下的项日,由县(市、区)滩涂围垦部门审批,报省、市滩涂围垦部门和同级计划部门备案。第十二条建设单位中请投资进行滩涂围垦时,应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滩涂围垦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滩涂围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建设单位联合投资进行滩涂围垦工程建设的,申请人还需按规定提供联合出资方出具的委托书。第「三条滩涂资源属国家所有,实行有偿使用。建设单位经批准进行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滩涂围垦及其他工程设施建设的,应缴

8、纳围垦滩涂资源使用费,但围垦后用于种植、水产养殖的,可免缴围垦滩涂资源使用费。围垦滩涂资源使用费主要用于滩涂的人工促淤、治理保护、调查评价和管理。具休征收范围和标准由省财政、物价部门制定。第I•四条滩涂围垦建设工程实行招投标,具体办法按《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第I•五条承担滩涂围垦建设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按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图纸耍求和有关技术标准进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