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实施对林业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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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权法实施对林业发展的作用摘要从促进和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市场机制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切实保护广犬山区农民的基本利益、推动林业向纵深发展等方面分析了物权法实施对林业发展的作用,以供参考。关键词物权法;现代林业建设;林业产权制度;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颁布实施,给林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I大I此,应建立起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并不断地进行完善,以促进林业市场机制的建设,进一步创新宏观的调控机制。现就物权法的公布实施对林业发展的作用进行探讨。1为促进和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提供法律保障1」明晰林业产权,实现定分止争肥西县现有集体林地面积1.5万

2、hm2,口2007年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全县共完成林权勘界、确权发证任务1.47万hm2,全县共发放林权证6283本,发证宗地数9000余宗,完成应发证面积的98%o在对林地的使用权实行承包到户后,即为从法律的高度上对其合法性进行确认,并给予相关的保护,通过“定分''对权属关系进行充分地明晰后,农户可以占用、使用林地,并拥有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处分及获取收益等权能,即成为了林业权利的主体和经营的主体,其可以自主地对其拥有林地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合理的安排。对集体林权制度进行合理的改革,可充分地发挥其定分止争的功能,有效地化解了林区大量的纠纷才盾,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提供法

3、律保障。1.2理顺生产关系,实现物尽其用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确权发证的开展,一些原来物权存在纠纷的界限得到了进一步的明晰,且其合法的权益受到了法律的保护[1]。物权法正是通过合理设计用益物权制度和担保物权制度,分散经营风险,增强物权交易功能,实现所有权人的财产和土地等资源交给“他人''利用,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物的效用,实现物权的“物尽其用二对林业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对集体林权制度进行改革,町以极大地对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进行有效的提高,还叮以大幅度地提高林地的生产力及单位面积的产出率[2-3]o如肥西县立足当地优势,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将苗木花卉产业作为全县特色农业,加快推

4、进产业健康发展。目前全县花卉苗木总面积已超过1.33万hm2,苗木花卉经营户逾2力•户;全县成立了苗木花卉专业协会13个,发展团体会员10()个,个体会员4000户。成立齐类专业公司200多家,专业经纪人3000多人;已形成观赏绿化苗、经果林苗、用材林苗和花卉、盆景、草坪地被等六大类400多个苗木花卉品种,年交易额达23亿元。目前,总投资4亿元、功能更为完善的“中国中部花木城”已投入使用。2010年,在此举办的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第八届)上,来自全国31个省份的1400多家企业约3万名专业人士云集合肥,前来参展、参观、交流、交易,大会期间总交易额6.664亿元,比

5、2009年增长27.7%o2为推进林业市场机制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开创有利局面2007年肥西县开始开展林业产权制度的改革,截至2008年底,肥西县因林权流转变更集体林权30起,流转集体林权面积490.4hm2,待流转的有近666.67hm2。随着林权流转步伐的加快,大量民间资本涌向林业产业,投入资金逾3000万元,改变了过去一直是政府办林业的传统局面,打破了传统的集体林权所有权结构,大幅捉高了林地利用率,给林业产业的发展注入了无限的生机和活力,困扰肥西县林业发展多年的铭传乡荒山基本消灭。3为切实保护广大山区农民的基本利益奠定坚实基础充分地对广大的山区农民所拥有的私有财产尤其

6、是新增的财产进行保护,其可以对林农私有财产的保有状况进行改善,对林农进行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产生了较大的提高。物权法设定了相关的法律,对公民的私有财产进行相应的保护,并设定了相关的法律责任,对严重违反公民私冇财产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以最大限度地对广大山区农民的基木利益进行保护[4-6]o对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构建和谐社会意义重大。3」保护林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乐包法》颁布实施后,社会上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性质一直存在较大的争议。物权法对此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将英界定为用一类益物权,以对其基本的法律地位进行确定,以促进土地承包经营人的物权更全面地得到保

7、护。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积累了大量的基木经验的基础上进行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即将林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进行分离,廿前对此予以确认的方式为家庭联产承包制。此种农地使用关系主要以承包合同作为依据,受到法律的保护。3.2完善农村集体成员的决策权对于集体所有权的权利性质,物权法第1次进行了确定,其提出将“集体所有权”更新为“集体成员集体所有权J对一些集体财产相关的事项处置进行规定,主要包括土地承包、调整及补偿等,规定其处置决定必须由集体成员进行。在制度上堵住了侵害农民“成员"权力的行为,对进行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作用较为明显,进而保护集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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