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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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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公司的社会责任摘耍:公司的社会责任一般是指公司应当不仅仅以为股东赚钱为冃的,更应当积极地促进社会的公共利益。虽然公司的社会责任思想诞生已近百年,也得到了人多数人的承认,但是当今法律对公司的规制仍然存在空口,社会责任难以落实。本文对公司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我国《公司法》等和关法律中相关规定的漏洞,以及法律规制公司社会责任的内容和貝体实践办法等问题进行探究是有重要的意义的。关键词:公司法;公司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法律保障。一、公司社会责任的起源和涵义。公司社会责任思、想最早出现在20世纪初期的美国,1916
2、年芝加哥大学的克拉克(J.MauriceClark)在《政治经济学刊》上发表的《改变屮的经济责任的基础》一文中写到“:迄今为止,大家并没有认识到社会责任中有很大一部分是金业的社会责任。”这是可查实的、最早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文献。然而,克拉克虽然最早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但是他并没有给出公司社会责任相应的概念或定义。直至近四卜年示,鲍恩(HowardR.Bowen)才首次明确了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鲍恩1953年的划时代著作《商人的社会责任》被公认为标,忐着现代公司社会责任概念构建的开始,其将“商人的社会责任
3、”定义为“商人具有按照社会的目标和价值观去确定政策、作出决策和采取行动的义务。”公司的营利性和公司的社会责任并非是绝对对立的,两者是相辅相成的。若只强调公司的营利性,则会导致公司为了营利而不择手段,尔虞我诈,不惜以牺牲他人利益为代价,这将导致整体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和不安,最终也不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若只强调公司的社会责任,则会令公司背上严重的负担,挫伤公司生产经营的积极性,最终导致社会经济发展的停滞不前,同时也损害了职工、消费者等与公司和关的主体的利益。因此应当用公司“利润最优化"取代“利润最大化”,即公司在为股
4、东追求利润的同时,适当地兼顾公共利益,在满足股东对利润的需求时,又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达到公司的营利性和公司的社会责任两者Z间的良性相互作用。在我国,公司的社会责任通常是指,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营利或赚钱作为自己的唯一存在冃的,而应当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Z外的其他所冇社会利益,这些社会利益包括债权人利益、屣员(职工)利益、消费者利益、屮小竞争者、当地社区利益、环境利益等内容。二、冇关公司社会责任立法的现状。我国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笫一-次以法条的形式规定了公司的社会责任“: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
5、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法》采取了“应为”模式的法律规范,强调公司“必须”承担社会责任,这显然与授权性、鼓励性法律规范迥然不同。从约束规范上看,既有法律,乂有道徳;从约束主体上看,既有政府,乂有社会公众;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和内容来看,这显然应当理解为公司的一项硬任务、一项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义务。《公司法》的新规定,说明公司已经逐步成为市场中最重要的主休和不可忽视的经济力量。公司的一举一动,将彫响众多与公司利益相关的社会利益
6、。因此《公司法》对公司的社会责任加以规定,是符合我国当丽经济发展现状和世界潮流的。然而,或由于立法水平的限制,或出于对减轻公司负担、促进公司发展的考虑,《公司法》中对公司社会责任的规定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缺陷和漏洞。首先,《公司法》对公司社会责任的规定过于狭窄,不够全面。《公司法》及一些相关法规对公司职工的利益保护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然而它对于公司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如债权人、消费者、当地居民等,公司应当如何尽社会责任以及所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的限度却没冇作出相关的规定。以当地居民为例,公司对其所在地居民的责任主要体现在
7、环境保护上,但是在当前的公司法屮对这方面的规定却是空口的。而在相关的坏境保护法规屮,也仅仅是对公司的排污标准和处罚标准作了相关的规定。在现实牛活中,往往在发牛了重大污染事件,致使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后相关部门才对肇事公司进行查处整顿。因此如何在事前对公司进行法律规制,防患于未然,这就显得极为重要。其次,《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公司社会责任的性质,即公司应当承担社会责任究竟是基于法律义务的要求还是道德义务的要求。我国《公司法》强调公司具冇承扒社会责任的义务,却没有说明义务的内容,这乂给人产主一种公司的社会责
8、任仅仅是一种道徳责任的感觉。这样的一种模糊性的规定客观上带来了实施的不便,因此有必要分清公司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和英应尽的道德义务的关系。因此,明确公司的社会责任的性质,冇利于公司社会责任的落实,杜绝公司以道徳责任无强制执行力为由而逃避社会责任。再次,《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社会责任可诉性不明确。《公司法》尽管规定了公司必须承担社会责任,但是却没有对公司如果不承担社会责任吋应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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