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十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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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学Criminallaw夏苗xiamiao628@yahoo.cn15820213963刑法总则+分则刑法学总论+分论(各论)回顾总论的内容第二十章刑法各论概述内容提要:本章是刑法总论与刑法分论承上启下的一章。重点介绍犯罪条文构成中的罪状、罪名和法定刑。关键词:罪名罪状法定刑第一节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的关系一、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的关系(一)刑法各论对刑法总论的作用1.贯彻与体现刑法总论的作用。2.促进刑法总论实践效应的作用。3.丰富和发展刑法总论的作用。(二)刑法总论对刑法各论的作用。1.对刑法各论的概括作用。2.对刑法各论的指导作用。3.对刑法各论的制约作用。丢失枪支不

2、报罪 第一百二十九条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适用刑罚不能突破总则的界限第三百六十三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是否没有情节要求?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

3、认为是犯罪。认定犯罪也不能违反总则的规定二、研究刑法各论的意义和方法(一)研究的意义1.通过刑法各论的学习和研究,有助于丰富和加深对刑法总论的理解和把握,并且,能够深入理解和正确贯彻刑法总论规定的原理、原则;2.可以掌握各种具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有助于在司法实践中正确地适用刑法;3.可以发现刑事立法关于具体犯罪规定中的缺陷和不足,并提出修改和完善建议,从而有助于刑事立法的改革与健全。(二)方法1.要注意及时把握刑事立法的发展和了解司法实践的动态。2.要注意抓住重点和难点。重点是各种具体犯罪尤其是司法实践中的常见罪、多发罪的犯罪构成以及具体问题。难点问题在各罪中可能不尽相同

4、。这就要求在研究刑法各论时善于捕捉难点问题,进行认真的钻研和探讨。3.要注意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和研究方法。第二节刑法分则的体系刑法分则体系,是指刑法分则根据一定的标准和规则,对所规定的各类犯罪及其所包含的各种具体犯罪按照一定次序排列而形成的有机体。一、犯罪的分类排列及其依据我国刑法分则对犯罪采用的是简明的分类方法,将犯罪共分为10类,依次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我国刑法分则对犯罪进行分类的标准是犯罪的同类客体;对各类犯

5、罪以及各种具体犯罪的排列标准主要是以各类各种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一)以同类客体为标准对犯罪进行分类我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10类犯罪,正是根据同类客体划分的结果。这是一种科学的犯罪分类法,为构建我国刑法分则体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以犯罪的危害程度为标准对各类各种犯罪进行排列1.各类罪的排列一般主要是以社会危害程度的大小进行的,由重到轻依次排列。2.各类罪中的具体犯罪也大体上是根据社会危害程度的大小,并适当考虑犯罪与犯罪之间性质是否具有近似性,基本上由重到轻依次进行排列的。二、犯罪分类排列的意义(一)从刑法立法上讲,对犯罪进行合理的分类和排列,既有助于建立科学的刑法分则体系

6、,也表明立法者对各类和各种具体社会关系进行刑事保护的价值取向,体现了刑法打击犯罪的重点所在。(二)从刑事司法上讲,有利于司法审判人员较为准确地认识各类犯罪的一般特征和各种犯罪的具体特征,把握各类及各种犯罪的危害程度,从而对犯罪准确适用刑罚。(三)从刑法理论研究上讲,有助于从理论上阐释和探讨各类各种犯罪的立法意图、构成特征和社会危害程度,从而正确地解决各类各种犯罪的定罪量刑问题。第三节具体犯罪条文的构成刑法分则条文的基本表现形式是规定具体犯罪和刑罚的条文,条文一般由罪状和法定刑两部分组成。一、罪状罪状,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的描述。在刑法理论上通常根据条文对

7、罪状的描述方式不同,将罪状分为4种:叙明罪状、简单罪状、引证罪状和空白罪状。但在理论上,认为根据不同的标准还可对罪状进行其他的分类,即根据条文对罪状描述的多寡,可以将罪状分为单一罪状和混合罪状。(一)叙明罪状、简单罪状、引证罪状和空白罪状1.叙明罪状。即条文对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作了详细的描述。2.简单罪状。即条文只简单地规定罪名或者简单描述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3.引证罪状。即引用同一法律中的其他条款来说明和确定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4.空白罪状。即条文不直接地具体规定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但指明确定该罪构成特征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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