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3786706
大小:28.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10-14
《事故责任追究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事故责任追究办法一、目的为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分清责任,使事故责任者受到严惩,特制定本办法。(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三、引用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三)《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总则》四、事故责任追究范围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发现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和次要责任者。五、伤亡事故类别(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
2、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五)重复性伤亡事故。重复性伤亡事故是指在一年内同一单位或部门发
3、生的属于同一性质、同一类型的工亡事故或重伤事故。六、事故责任追究(一)特大事故依国家有关规定追究。(二)发生一次工亡三人以上的工亡事故1•负有法律责任的事故责任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对事故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事故单位厂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分管领导、所在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处罚依据长治市人民政府下达的事故处理文件执行。3•对事故单位的处罚,依据长治市人民政府下达的事故处理文件执行。(三)发生一次工亡两人或工亡一人、重伤一人以上的伤亡事故1•负有法律责任的事故责任
4、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对事故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人、事故单位厂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分管领导、所在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处罚依据长治市人民政府下达的事故处理文件执行。3•对事故单位的处罚,依据长治市人民政府下达的事故处理文件执行。(四)发生一次重伤三人以下事故1•对直接责任者记大过处分,视情节留用察看,并处300—500元罚款。2•对事故单位厂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安全生产分管领导记过或警告处分。对事故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记大过或记过处分。对事故主要责任人
5、记大过处分,并处300—500元罚款。3•对事故间接责任者视情节给予行政警告、记过处分。4•追究连带责任单位领导和负有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视情节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和一定的经济处罚。(五)发生重复性伤亡事故1•对直接责任者开除厂籍、留用察看处分,并处500—1000元罚款。2•对事故单位厂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安全生产分管领导撤职或记大过、记过处分;对事故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撤职或记大过处分,并处100—500元罚款。3•对事故单位按《公司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考核。4•追究连带责
6、任单位领导和负有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视情节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和一定的经济处罚。(六)发生重大人身险肇事故1.对直接责任者记大过或记过处分,并处100-500元罚款。2•对事故单位厂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警告处分;对事故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记过或警告处分,并处1000一2000元罚款。(七)凡一年内发生工亡两人及两人以上的事故单位(包括事故关联的其他责任单位),应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的事故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八)对伤亡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伪造情节、防碍干扰有
7、关部门进行调查以及不按伤亡事故规定及时上报等行为的处罚,依据《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办法》。(九)对因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违章作业造成工伤事故的责任者撤职或记大过处分;或虽未造成工伤事故,但影响恶劣者,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并处500元罚款。七、附则(一)本办法与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不符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为准。(二)对事故责任者的罚款应一次不超过本人当月工资的20%,罚款超过部分逐月扣除。(三)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