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3786645
大小:17.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10-14
《沈阳建设工程律师宋作江无资质建设工程的施工款纠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沈阳建设工程律师:无资质建设工程的施工款纠纷【核心要点】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如何区分建设工程中的挂靠与内部承包?】一、内部承包合同建设单位内部承包合同,应当认定为是工程承包人就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与其下属分支机构或职工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属建筑施工企业的…种内部经营方式,法律和行政法规对此并不禁止,该承包人应对工程施工过程及质量等进行管理,对外承担施工合同的权利义务。当事人一方以内部承包合同中的承包方无施工资质为由主张该内部承包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一、挂
2、靠挂靠则是指实际施工主体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建设工程,该实际施工主体与被挂靠企业间并不存在隶属或管理关系,构成独立主体间的承包合同关系,如果挂靠单位并无相应施丁•资质的,应认定该承包合同关系无效。因此,二者区分主要应从合同当事人间是否有劳动或隶属管理关系,承包工程所需资金、材料、技术是否由对方为事人提供等进行判断。【低价“揽”来防水工程】2007年11月,某建设公司经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取得某中学实验楼和食堂楼顶防水工程的施工业务。原本这一工程协议的发包方和承包方都很明确,却“无端”冒出一个汪某。汪某没有以建设公司名义,而直接以自己名义展开上述工程转包事宜。谢某本无防
3、水施工资质,闻之有活可干,积极与汪某协商揽活,最后以低廉报价取得成功。2008年3月5
4、z
5、,汪某与谢某正式签订防水施工协议,约定将发包中学实验楼和食堂楼顶的防水工程承包给谢某施工。协议明确实行“包工包料”,并对防水工程的防水材料、施工方式、付款方式、安全责任和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协议签订后,谢某迅速组织人员和材料对中学实验楼进行了防水匚程施工。因其使用的材料未按中学招标要求进行检测,施匚程序也未按招标要求进行施工,导致实验楼防水匚程施工结束后仍存在漏水现象。发包屮学发现问题后,要求施工方停止施工,并多次联系汪某要求协商处理。由于双方差距较大,一直协商未果。后通过协商,上述中标的建设公
6、司向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致函,决定放弃中标权。此后,发包中学通过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另寻施工单位进行了施工。这样一来,谢某的工程款就打了水漂,并将汪某告上法院。【工程质量决定一切】在法庭上,原告谢某诉称:被告汪某将中学实验楼和食堂楼顶防水工程承包给原告施工,原告按要求将实验楼防水工程施工结束,而汪某却未按协议支付工程款1万元,请求法院判决汪某依约付款。被告认为:木人只是工程中标单位建设公司的代理人,非木案适格被告。原告谢某未将案涉工程施工结束,且其已施工部分存在漏水问题,被发包中学强行停工。因原告谢某所施工防水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现请求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海安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谢
7、某与被告汪某签订的防水施工协议,因原告谢某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具有承接防水工程施工的资质,其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因此该合同归于无效。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无效工程施工合同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请求支付工程价款。本案所涉防水工程施工过程中,原告谢某没有按照建设公司与发包中学所签订施工合同的耍求进行施工,所涉工程也未经过竣工验收确认是否合格。故原告谢某尚不具备请求支持工程价款的条件,其请求难以支持。遂依照《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匚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驳冋原告谢某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原告谢某不服,提起上诉。【“包工”“包料”不
8、可分离】在上诉时,谢某又想到了新的诉由,他认为自己与汪某签订的协议包含了材料买卖和防水施工两个部分,材料买卖部分不受施工资质的限制,应认定为有效。故上诉要求汪某支付材料款1万元,不应受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的限制。南通中院审理后认为,上诉人谢某与被上诉人汪某签订的合同明确约定“包工包料”实施防水工程,谢某提供材料和组织施工的义务不能分离、不能相互独立,施工中的材料款不能脱离工程款的结算而单独耍求支付。谢某上诉称该协议内容包含材料买卖和防水施工两个部分,其屮材料买卖部分不受施工资质的限制,应为有效协议,但其观点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和关规定,不予采纳。该协议违反国家施工资质的强制性要求,
9、原审法院认定该协议无效,并无不当。本案中,谢某没有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其已完成的部分防水工程非但未经验收合格,且有初步证据证明其施工工程不合格,故谢某目前起诉要求汪某支付工程款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对于因签订无效施工合同而造成的损失,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处理。遂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