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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毕业论文法律毕业论文木文作者:adu原创投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试论我国引入沉默权的可能指导老师张斌学生姓名准考证号试论我国引入沉默权的可能摘要:本文从沉默权的定义和丿刃史渊源出发,讨论了沉默权的重要意义和我国引入沉默权的必耍性,同时分析了我国现行刑事证明标准和沉默权的冲突。进而提出了本文的观点,即我国引入沉默权,必须进行相关的配套改革,最重要的改革就是重构刑事证明标准。关键词:沉默权刑事政策刑事证明标准刑讯逼供一、沉默权的丿刃史渊源和定义沉默权卜•班回家时,一辆汽车突然停在她面前。一名男了从车里钻出來,一手抓住其胳膊一手捂住其嘴,将她塞进汽车后座,把手脚都
2、捆住后,在车内将其强暴。该女孩被放开后,马上跑冋家给警察打电话报警。根据她的描述,警察于3刀13日将米兰达抓获。抓获后,警察将被告进行了“排队”,受害女孩当场指认米兰达就是罪犯,米兰达也供认不讳,并写了一份供认书,述在上而签署了自己的名字。以米兰达的供认书和招供情况为证据,法院判决米兰达犯劫持罪和强奸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和30年。米兰达不服判决结果,在狱中多次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写信上诉,终获成功,这便是美国刑事诉讼领域屮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联邦最高法院从此明确规定:在审讯之而,警察必须明确告诉被讯问者:(1)有权保持沉默;(2)如果选择回答,那么所说的一切都可
3、能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3)有权在审讯吋要求律师在场;(4)如果没有钱请律师,法庭有义务为其指定律师,这就是著名的“米兰达警告”。在米兰达规则屮,只有前三条与米兰达一案有关,而规则第四条,即如呆嫌犯请不起辩护律师,法庭应免费为其指定一位律师的规定,则是根据美国最高法院在1963年作出的另一项重要裁决而确定下來的。美国宪法第六条修正案规定,被告人在法庭受审吋,有权请律师为其辩护。人所共知,金钱不是万能的,可请律师辩护,没有钱是力力不能的。一百多年来,此款宪法修正案,实际上只是保护了有钱人的人权。在后来的克拉伦斯•伊尔•吉迪恩盗窃案屮,才最终确定并最终形成了米兰达
4、规则的第四条。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国在1789年的《人权宣言》中,宣告了“无罪推定原则”和“程序法定原则”。德国经过纳粹期间的惨痛教训以及《联邦基木法》关于保障人格尊严的要求,是通过增设《刑事诉讼法》来实现的。沉默权的发展丿力史进入21世纪的今天,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已经认识到沉默权的进步性和合理性,因此都在其宪法或刑事诉讼法中确立了沉默权规则。美国宪法修正案第5条规定,任何人不得被迫自证其罪。法国刑事诉讼法第115条、第128条、第133条分别规定:“预审法官应告知被审查人,未经其本人同意,不得对他进行讯问。此项同意只有当他的律师在场时方可取得。任何时候,当被审查人要求作陈述,预审法官
5、应立即听取。本款所规定的告知,应记入笔录。”日本刑事诉讼法第311条规定:“被告人可以始终沉默或对各个质问拒绝供述。”这说明沉默权利制度已成为国际公认的刑事司法的最低公正标准,是最低的人权保障,是实现司法文明的重要标志,是不可抗拒的世界进步潮流。二、我国刑事诉讼的历史沿革和现状我国丿刃史上经丿刃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从战国时期的《法经》六篇直到唐代的《唐律疏议》,我国的封建法典逐步的发展成熟和完备,形成了独特的中华法系。但是在封建社会中,实施专制统治的统治阶级把维护自己的阶级利益放在第一位。对于破坏了社会安全与秩序的臣民,在诉讼活动屮只能成为一•个遭受拷问、提供有罪供词,被追究刑事责
6、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1页下一页任的客体。封建社会刑事诉讼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其特别重视被告人的口供,必须取得被告人的冇罪供述之后才能定罪,为了能够取得有罪的口供,而广泛的采用刑讯方法。有时候甚至对证人或原告实施刑讯,不仅被告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这样的刑事诉讼体系之下,都完全没有任何权利可言。这是封建社会不注重人的权利,而极力维护统治阶级绝对权威的必然结果。而在新中国建立Z后,我国制定了“坦口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耍求犯罪分子必须坦白自己的罪行,否则就要加重刑罚。尽管这一政策对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良好的社会秩序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应该看到,这i政策与沉默权的基本精神是相背离的
7、。沉默权要求被告人对讯问官的提问可以保持沉默或拒绝回答,不能因此而受到追究。如果一个被告人仅仅因为没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就被处以法定刑罚更重的刑罚,这显然不符合沉默权保护被告人权利的精神。而且,“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意味着犯罪嫌疑人犯罪后要么选择坦获得从宽处理;要么选择不坦白,被从严惩处,没有屮间道路可走,这与罪刑相适应原则不符。三、我国与英美法系国家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比较以及我国刑事侦查活动中被告人的权利情况(-)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和方法论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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