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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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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夺取压倒性胜利要培植法治反腐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们党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定不移“打虎”啪蝇^猎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止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要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需要统一思想、形成理性认识、进一步树立法治反腐理念。“零容忍”的反腐理念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表明了对腐败现象“零容忍”的鲜明态度,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此作了重申,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与腐败现象水火不容的鲜明政治立场和对
2、任何腐败行为、腐败分子都必须依纪依法坚决惩处的法治原则。对腐败的“零容忍”,解决了长期以来客观存在的对腐败行为惩治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强化了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的决心,强化了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绝不养痈遗患的预防腐败思维。目前我国的监察体制改革中蕴含的良法善治机理、强制性手段与非强制性手段并举的治理方式,就是“零容忍”理念的重要体现。这表明:对腐败问题的治理,不能简单套用刑事诉讼的思维模式。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有罪追究、无罪保护。显然,这一原则不适用于反腐领域。也就是说
3、,对不构成犯罪的腐败问题必须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因为腐败的衍生大都首先表现于破“德”和破“纪”,只有在这个阶段将其遏制,才是最有效的防范。这也是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合署办公、一体运行的法理“零容忍”的反腐理念是法治反腐的基本认知。践行这一理念,就要完善反腐败的国家立法,加快构建集中统一的反腐败法律体系,进一步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立融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于一体、非刑事处罚与刑事处罚结合、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接轨的反腐败基本法律,切实做到让“制度的笼子”通上高压电”。应着眼于增强惩治腐败的必然性,坚持制度面前人
4、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不管什么人,"岀笼”必受惩,"老虎苍蝇''一起打,不搞"网开一面”和“下不为例着眼于增强惩治腐败的及时性,对“出笼”行为露头就打,快速处理,及时纠正。着眼于增强惩治腐败的严厉性,综合运用法律、组织、经济等处罚措施,加大惩治力度,特别是对严重损害公众利益的滥用权力行为,要了以重罚,以有力的惩治保证权力规范运行,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纪法共治”的反腐理念中国特色的反腐法治是党纪与国法的共同之治。“党纪是防腐的戒尺,国法是惩腐的利器,法治反腐必须形成党纪与
5、国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一方面,党纪严于国法,并保障国法实施。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就决定了党员应该接受比普通人更严格的约束。党纪不仅用来规范党自身的内部行为,更是为了保障国法能够切实的执行。另一方面,国法高于党纪,并强化了党纪效能。党纪是限制党内的,适用范围要小。对腐败分子的惩治,就充分体现了党纪国法的辩证关系。一般而言,“老虎杯苍蝇”们落马之后,走程序有两个阶段:党内处理和法律程序。虽然很多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但也有的仅做免职处理,其
6、原因就在于他们还未达到违法的标准,但却已是违纪。而那些既受党纪处分,又受国法处理的人,其行为触犯了社会中每个人都要遵守的法律,这种情况下只有适用国家法律,才能实现罚当其罪,从这个意义上说,国法是对党纪惩治功能的强化。党纪与国法共同构成法治防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我们国家,党内法规制度也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我们较之西方国家更有特色的部分。党纪作为对全体党员的要求,很多地方比法律的要求更严格。党纪主要对违反道德和纪律的不廉洁或腐败行为进行查处,通过适用党内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剥夺违纪者一定时
7、期内的党内任职甚至党员资格,促进全体党员道德品质的培育和自律机制的完善。充分发挥党纪的约束作用,对引领全社会形成守法护法意识有着重要意义。国法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主要对构成犯罪的腐败行为进行查处,通过对犯罪人人身自由乃至生命的剥夺,实现罚当其罪。在反腐败斗争中,只有充分发挥党纪的先导、核心和主体作用,才能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正确有效地适用法律,不断提高反腐败斗争的法治化水平,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程序法治”的反腐理念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为腐败治理提供专门的程序规范,是
8、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从目前国家反腐立法的情况看,将腐败犯罪的法律规定设置在普通刑事法典之中,还难以全面体现以权力侵害为特征的腐败犯罪治理的特殊性,不能充分体现法治反腐的客观要求,以致反腐败法律资源不足,效能不高,这成为制约反腐败法律治理的制约。"程序法治”的反腐认知,不仅指刑事法治的程序规范,而且是强制性监察程序与非强制性监察程序有机结合的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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