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物保与人保并存时债权实现顺序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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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物保与人保并存时债权实现顺序的分析在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如何实现债权,担保法与物权法有不同的规定,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也相对较多,在同一法院不同法官之间都会存在不同的处理结果。笔者将通过审判法官和执行法官不同处理结果的一个真实案例,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供大家参考。一'案例简介合同一,2013年3月12日,某联社甲信用社作为贷款人,某五金厂作为抵押人,双方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一份,由某五金厂厂房及该房产占用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其在2013年3月11日至2016年3月11日的融资期限内与甲信用社形成的所有融资债权在最高限

2、额216万元的范围内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2015年3月10日,甲信用社与某五金厂签订了一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双方约定甲信用社向某五金厂发放150万元贷款,借款到期日为2016年3月9日。贷款到期后甲信用社催收无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如下判决:某五金厂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甲信用社借款本金150万元及相应利息,对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合同二,2015年3月11日,甲信用社与某五金厂、某公司签订了《流动资金保证借款合同》一份,该

3、合同约定甲信用社向某五金厂发放贷款130万元,借款到期日为2016年3月10日,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约定该保证担保不受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影响,贷款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也可以同时要求保证人和物的担保承担保证责任。贷款到期后某五金厂未返还分文本金,保证人也未履行代偿义务。为此,甲信用社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对某公司的厂房及土地采取了保全措施,保全标的为140万元。经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如下判决:某五金厂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甲信用社借款本金130万元及相应利息;某公司对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淸

4、偿责任;对某五金厂提供的抵押物拍卖或者变卖后所得价款在借款本金66万元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某公司因在他行有贷款,抵押物被法院查封后,出于压力主动划款140万元至法院账户,作为连带清偿保证金。合同三,2015年5月28日,某联社乙信用社与某节能厂、某五金厂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一份,约定某五金厂为债务人某节能厂自2014年门月26日至2016年5月26日融资期间内最高融资限额70万元的融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2015年5月28日,乙信用社与某节能厂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一份,并发放了70万元贷款。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保证人均未履行还款

5、义务,信用社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如下判决:某节能厂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乙信用社借款本金66.7万元及相应利息,某五金厂负连带清偿责任。上述合同一、二判决生效后,法院对某五金厂的抵押物进行了拍卖,拍卖最终成交价为398万元,收清了某五金厂在甲信用社所欠抵押和保证贷款,多余部分市其他债权人按比例分配,乙信用社为某五金厂抵押物的首查封,分得6万元用于归还某节能厂的贷款。同时,法院作出退还某公司交纳的连带清偿保证金140万元裁定。二'案例分析上述案例虽然甲信用社收回了全部贷款本息,没有造成损失,但由于法院对拍卖款的错误分配,致使乙

6、信用社损失是非常明显的。这个案例对物保与人保并存不同的处理结果具有代表性,笔者认为审判法官的观点是正确的,分析如下:人的担保,指由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以其一般财产和信用为债务清偿所提供的担保,我国担保法所规定的保证即人的担保。物的担保,指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提供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既包括约定担保物权如抵押、质押,也包括法定担保物权如留置权。随着经济交往日益活跃,债权人为保障债权的充分实现,往往要求债务人提供多项担保,同一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情形日渐增多。在同一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时,法律关系更为复杂,司法实践中疑难问题也相对

7、较多,比如债权人的选择权、各担保人之间的追偿权以及债权人放弃其中部分担保对英他担保人的影响等。我国担保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并未区分该物的担保是否由债务人本人提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圉没有约定或考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

8、额。该解释对担保法的规定作了进一步的引申和一定程度的突破。我国物以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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