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教育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阜阳市教育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ID:43729681

大小:65.39 KB

页数:77页

时间:2019-10-13

阜阳市教育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_第1页
阜阳市教育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_第2页
阜阳市教育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_第3页
阜阳市教育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_第4页
阜阳市教育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_第5页
资源描述:

《阜阳市教育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阜阳市教育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一、行政审批共3项3(一)项目名称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自学考试助学培训学校举办、分立、合并、变更、终止的审批3(二)项目名称师范类、卫生类普通中专学校以及省直部门直属普通中专学校的设立、变更和撤销的审批•••••..8(三)项目名称利用互联网从事教育信息服务的网站和非学历教育网校的审批11二、行政处罚共6项13(一)项目名称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处罚13(二)项目名称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自学考试助学培训学校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处罚16(三)项目名称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处罚21(四)项

2、目名称教育网站和网校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25(五)项目名称注销、撤销高中阶段学校教师资格...28(六)项目名称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罚32三、行政征收共0项35四、行政给付共0项35五、行政奖励共0项35六、行政强制共0项35七、行政确认共7项35(一)项目名称高中阶段学校教师资格认定35(二)项目名称公办、民办高职高专院校和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章程修改的核准38(三)项目名称除高等学历教育以外的其他民办学校以捐赠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作为学校校名的确认41(四)项目名称省级一类幼儿园认定(省级下放)...43(五)项目名称市级一类幼儿园认定45(六)项目名称阜阳市三类城市语言文

3、字工作及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评估47(七)项目名称聘任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自学考试助学培训学校校长的核准50八、行政裁决共0项53九、行政规划共1项53(一)项目名称编制全市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规划•……53十、其他权力共8项56(一)项目名称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自学考试助学培训学校招生简章、广告、设置专业、开设课程、选用教材备案56(二)项目名称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自学考试助学培训学校年检58(三)项目名称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点)和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设置的审核转报60(四)项目名称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办学资质、专业、计划的审核转报64(五)项目名称中等

4、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审核转报、毕业证书审验67(六)项目名称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点)和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年检69(七)项目名称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立、变更和撤销审批事项的承办72(八)项目名称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管理(省级下放)74一、行政审批共3项(-)项目名称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自学考试助学培训学校举办、分立、合并、变更、终止的审批1、子项(1)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自学考试助学培训学校举办审批;(2)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自学考试助学培训学校分立、合并审批;(3)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自学考试助学培训学校变更举办者、名称、层次与类别审批;(4)民办普通

5、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自学考试助学培训学校自行终止审批。2、实施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第十二条“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二)举办者

6、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第十三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应当说明理由。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第十四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筹设批准书;(二)筹设情况报告;(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7、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第十五条“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本法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三)、(四)、(五)项规定的材料。”第五十三条“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申请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其中申请分立、合并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第五十四条"民办学校举办者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