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建筑业“营改增”对建筑企业带来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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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议建筑业“营改增”对建筑企业带来的影响及应对策略摘要:自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营改增”将会完善现有税制体制、刺激投资、振兴经济,减少流转环节中的重复征税问题,最终实现国家结构性减稅的目的。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遇到许多问题。文章从界定“营改增”、“营改增”对建筑业带来的总体影响、实施“营改增”对建筑业的重要意义等概念岀发,分析了建筑业在“营改增”后面临的挑战,进而提出了建筑企业解决“营改增”问题的具体对策。关键词:建筑业“营改增”挑战策略中图分类号:F8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

2、04-4914(2017)05-122-02一、相关概念界定(一)“营改增”涵义所谓“营改增”,即营业稅改为增值稅的简称。1993年“分税制”改革伊始,由于我国政府财力有限,税务征管水平较低,税制结构以流转税为主,增值税和营业稅并存。增值税和营业税是调节我国商品和劳务流通的两个最主要税种,其中,第二产业(工业)主要由增值税调节,第三产业(服务业)主要由营业税调节。相比而言,营业稅稅制简单,易于征管,但存在重复课税、阻碍分工合作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营业稅的长期实施延缓了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步伐,为了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自2012年1月1日起,我国

3、在上海、北京等11省市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了营业稅改增值稅的试点工作,己经取得了较为成功的转型和宝贵的经验。根据“十二五”规划的要求,2015年我国进一步推动建筑行业的“营改增”,全面启动建筑业“营改增”工作,完善增值税链条。近年来,随着“十二五”规划的逐步落实,建筑业“营改增”也全面启动。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纳入试点范围。从现有结果看,建筑业“营改增”将会完善现有税制体制、刺激投资、振兴经济,减少流转环节中的重复征税问题,最终实现国家结构性减稅的目的。但是,在具体实施

4、过程中,也遇到许多问题。(二)“营改增”对建筑业带来的总体影响“营改增”对建筑业企业运作方式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财务人员、合同选择等几个方面。在财务人员方面,由于从营业税改到增值税计税,导致记账方法不同,会计核算方式和税费缴纳方式都发生了改变;在财务管理上,财务报表的结构受到影响,另外独立核算增值税,增大了财务管理的难度;同时企业还得注重对财务人员安排进行新规定的理论学习和考试培训,设立独立的相关部门做好充分的相关准备。在合同选择上,建筑业企业多是承包和分包结构,分包商的规模以及管理程度参差不齐,会计核算也不见得都齐全,这导致有的分包商可能不可以开具

5、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这导致了建筑业企业在进行分包商合同的选择上有了更多的余地,可以选择可开具增值稅专用发票的分包商,可抵扣的税额可以用来人员管理、提高劳务待遇、改善工程质量等方面,合理地转嫁了税负,减轻企业负担,以此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时,在采购方选择,是否主辅分离,是否业务外包等模式上,“营改增”的改变为建筑业企业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三)实施营改增对建筑业的重要意义一是可有效避免重复征税。在以往税收管理体制中,建筑业按照计价收入的3%计征营业税。作为工程成本中的各种原材料、购入的机械设备等的进项税不能抵扣,形成重复征税。“营改增”后,建筑

6、业企业一般纳稅人的此类进项税可以抵扣,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行业重复征税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成本。二是促进建筑业施工生产方式转型。现阶段我国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人工费在建筑企业成本中所占比率相对较高,目前大部分人工成本无法抵扣进项税。而“营改增”实施后,购买机械设备缴纳的进项稅额可以抵扣。从而有助于促进建筑企业先进机械设备投入的动力,促进建筑业施工生产方式的转型。二、建筑业在“营改增”后面临的挑战(一)发票管理机制不完善一方面,营业税制下以单一的营业收入为计税基数,税率固定,建筑业企业往往不重视购进材料物资、设备的发票管理。长期以来,除

7、了钢材的购进可以取得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建筑业企业的供应商大多是个体工商户和农民,这些供应商难以开具合规的、可用来抵扣的进项税发票。另一方面,建筑业的周期性问题也产生了物料供应、资金给付以及发票流转在时间上的不一致,建筑业企业取得可抵扣的进项税发票的时间滞后于真正的物料使用时间,难以在当期进行抵扣。此外,建筑施工企业的下游供应商因自身资质问题,常常不能开具合法真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难以做到发票抬头与企业名称、合同签订者一致。即使在规范了合作供应商后,建筑施工企业获得能够大幅度抵扣"%销项稅率下高额税负的进项税也存在着结构性障碍,即下游供应商适用

8、税收政策及税率存在问题。因此,下游供应商的适用税率、开具发票类别、开具时间也应纳入发票管理机制中。若不实施?m应增值稅制下的发票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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