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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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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人資料保護規範與實務僑光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系副教授楊東連個人資料保護規範與實務「恭喜本校孫○辰獲全國美展第一名,陳○揚獲得佳作...」學校榮譽榜一片○○,南投縣府上周三發文給各校,要求遵守個資法,獲獎學生不得公布全名,中間一律打○,「否則校長要負全責!」嚇得各校紛紛將名字改掉。家長批,孩子好不容易在縣賽取得好成績,進入學校官網,卻發現孩子的名字變圈圈,「我孩子做了什麼壞事?為何得了獎搞得像嫌犯?」案例2012年11月11日聯合報個人資料保護規範與實務姓名是否屬於個人資料保護的對象?學校公布欄公告,是否屬於個資法規範的行為?屬於甚麼行為?學校公布欄公告優秀學生姓名,是否符合目的之行為?如何判
2、斷?違反個資法的行為?要負甚麼責任?如何救濟?案例思考個人資料保護規範與實務蘆洲某連鎖補習班陳姓主任,透過管道購得學生個資後,請工讀生去電宣傳課程,家長不堪其擾,控告補習班違反《個資法》,新北地檢署給他緩起訴並須向支付國庫20萬元。檢方指出,蒐集個資從事電話行銷,雖是補教界甚至房仲、銀行界常態,卻是違法行為,盼透過此案,能夠讓其他利用個資牟利的業者有所警惕。案例2013年11月05日中國時報個人資料保護規範與實務姓名、電話是否屬於個人資料保護的對象?購買學生姓名、電話,且用於招生,是否屬於個資法規範的行為?屬於甚麼行為?利用購買學生姓名、電話,且用於招生,是否符合目的之行為?如何判斷?違反
3、個資法的行為?要負甚麼責任?如何救濟?案例思考個人資料保護規範與實務苗栗縣國立大湖農工家長最近利用網路搜尋,發現民國一○二年大湖農工「學生來源統計表」可看到全校一千一百多名學生及家長個人資料,事隔一年多在網路還可隨意搜尋得到,家長怒批校方:「實在太離譜!」。大湖農工校長坦承,是註冊組作業疏失,已向警方備案,校方得知後馬上將資料撤下,並請Google公司協助處理後續事宜。案例2015年2月11日自由時報個人資料保護規範與實務姓名、地址是否屬於個人資料保護的對象?開放學生與家長姓名、地址,是否屬於個資法規範的行為?屬於甚麼行為?開放學生與家長姓名、地址,是否符合目的之行為?如何判斷?違反個資法
4、的行為?要負甚麼責任?如何救濟?案例思考個人資料保護規範與實務彰化地檢署日前查出彰化縣及台中縣市有二十多所學校、高達十萬筆學生個資被「賣」給補習班。檢方表示,先針對查扣到的員林國中九十五學年度學生資料發出四百張傳票,最後約有八十多名家長到庭了解案情,最後有四十六名家長為保障自身權益,將對洩漏資料的單位及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的補習班提出告訴。案例2009年4月10日自由時報個人資料保護規範與實務姓名、電話及地址是否屬於個人資料保護的對象?販賣學生與家長姓名、電話及地址,是否屬於個資法規範的行為?屬於甚麼行為?販賣學生與家長姓名、電話及地址,是否符合目的之行為?如何判斷?違反個資法的行為?要負甚麼
5、責任?如何救濟?案例思考個人資料保護規範與實務思考邏輯是否合理使用?是否屬於個資?是甚麼行為?合目的、手段?公務或非公務機關?民事責任?刑事責任?行政責任?隱私保護、合理使用個人資料保護與規範原則個人資料保護規範與實務講綱前言個資範圍運用個資運用界限結語違反個資責任刑事、民事與行政責任一般個資與特殊個資蒐集、處理、利用公務與非公務機關目的運用與目的外使用個人資料保護規範與實務規範目的隱私權使用原則隱私及公益平衡誠信原則識別性保障隱密性保障合理使用比例原則規範:「為規範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避免人格權受侵害,並促進個人資料之合理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條)。目的:對個人資料的蒐集、處
6、理或利用,兼顧「隱私保護」及「合理利用」的平衡。個人資料保護規範與實務立法目的個人資料保護規範與實務個資法施行後,學校張貼榮譽榜,一律需匿學生姓名?學校為達成教育或訓練行政目的,於其必要範圍內所為獎勵學生行為,如張貼榮譽榜揭示姓名,符合個資法第16條、第20條利用規定,無需過度遮掩姓名,否則有違個資法第1條規定所稱「促進個人資料之合理利用」意旨。案例解釋法務部個資法即時通101年11月15日個人資料保護規範與實務公務或非公務機關可否將員工資料提供予其他內部員工查詢使用?公司將員工編號、公務電子郵件信箱等資料提供予其他員工,或供相關員工查詢系統登錄帳號等資料,係屬原蒐集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人
7、事管理)必要範圍內之利用行為。惟提供查詢個人資料時,仍應注意比例原則,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案例解釋法務部個資法即時通101年12月22日規範:「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條)。原則:誠信原則、比例原則、不當連結禁止原則。個人資料保護規範與實務規範原則比例原則:合適性原則:利用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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