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生产用模具税务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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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用模具税务筹划在工业生产中,用各种压力机和装在压力机上的专用工具,通过压力把金属或非金属材料制出所需形状的零件或制品,这种专用工具统称为模具。模具是生产各种T业产品的重要基础工艺装备,是能生产出具有一定形状和尺寸要求的零件的一种半产工具,被称之为“百业Z母”。对模具采用适当的会计处理及税务筹划方法非常重耍。本文结合现行会计制度和税收政策,对生产用模具的税务筹划进行了探讨,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一、模具的性质界定(一)模具属于固定资产还是属于低值易耗品生产用模具的取得方式有外购和白制两种。模具加于劳动资

2、料,生产用模具属于固定资产述是丿瓜于低值易耗品,主耍看此模具是否符合固定资产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9条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是指:(1)使川期限超过1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具他与牛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2)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符合以上标准的模具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属于固定资产的,其所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有些模具虽然价值很大,但往往使用吋问不超过1年,这类模具属于低值易耗品,其进

3、项税允许抵扣。外购材料自制模具中属于固定资产的模具,购买该材料支付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或作进项税额转出;具屮屈于低值易耗品的模具,其外购材料支付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二)模具属于供方资产还是需方资产模具的所冇权冇属供方所冇和需方所冇两种类型。这里的供方是指使用模具生产产品的一方,需方是指订购产品的一方。当然模具的使用权总属于供方。模具所有-权属供方所有时,应该作为供方的资产,供方按前血所述标准列作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模具所有权属需方所有即模貝-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情况,主要体现在专用产品的交易上,如

4、特殊机械配件、特殊建筑型材、形状特殊的工具等等。模具所有权属需方的一般情形是需方需要开发新产品,委托供方自制或购买模具并生产产品,双方约定先由盂方提供图纸或实物,并预付部分或全部款模具款。如果供方把模貝•制造完成并向需方提供产品达到约定数量或金额吋,供方需向需方返还预付部分或全部的模具款。模具的产权归需方所有,生产使用权属供方所有,供方不得将模具转让或借给他人使用,这是冃前采用十分广泛的结算方式。在这种模式下,模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相分离的。因为所有权属需方所有,供方只有使用权,模具M确认为需方的资产,

5、从交易的实质上來说,即使供方因为达到约定数量或金额时返还全部的模具款,供方仍然不得将模具转止或借给他人使用,也就是说供方仍然没有模具的所有权。退还预付部分或全部的模具款实际上是一种促销行为,是一种折扣销售,实质上并不影响需方拥冇模具的所有权和模具的实际价值。基于这样的分析,笔者认为模具所有权属需方所有时,应该作为需方的资产,需方按前述标准列作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站。二、生产用模具的税务筹划(一)模具所冇权属供方所冇时的税务筹划(1)供方取得模具时的税务筹划。供方外购或自制模具符合固定资产条件,应列为固定资

6、产;不符合固定资产条件,应列为低值易耗品,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增值税。此时税务筹划的关键是要看模具的价值和使用年限。[例1JA公司生产部门采购了5套模具,单价都在3000元以上,财务人员了解到这5套模具的所有权屈A公司,是为两个客八定制的,其中3套3500元/套的模具是为生产甲公司产晶定制的,生产完甲公司所订购的60吨产品后模具就报废/,使用时间按合同书是8个刀;另外2套3200元/套的模具是目前是为生产乙公司的产品订购的,这两套模具是通用模具,也可以用于生产其他公司的产品,使用寿命在2年左右。只有对模具

7、的用途、使用寿命、价值作全面的了解分析后才能作出止确的判断。3套350()兀/套的模具预计使用寿命只有8个月,可以作为低值易耗品,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增值税「另外2套3200元/套的模貝以使用2年,应该列作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财会人员应该更多地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坏境从而制定税务筹划方案。(2)供方收取模具费及模具费返还时的税务筹划。在模具所有权属供方所有的悄况F,模具费用应该视为一种价外费用。《屮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2条规定: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

8、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和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付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因为模具所有权属供方所有,这里不能作为销售模具处理,收取模具费实质上是对供方的一种补偿,模具费是为产生销售产品的收费,也应该是一种价外费用。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是国内贸易,供方企业在给需方企业开具发票时可以在增值税发票上单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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