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追究“主要负责人”指谁?

责任追究“主要负责人”指谁?

ID:43614768

大小:24.55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10-11

责任追究“主要负责人”指谁?_第1页
责任追究“主要负责人”指谁?_第2页
责任追究“主要负责人”指谁?_第3页
责任追究“主要负责人”指谁?_第4页
责任追究“主要负责人”指谁?_第5页
资源描述:

《责任追究“主要负责人”指谁?》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责任追究“主要负责人”指谁?安法修正案实施在即,对于事故的追究,用“重责”来形容绝不为过,届此,笔者与大家共同回顾一下事故追究最主要的相对人一一主要负责人。【案例】某服装公司发牛火灾,造成18人死亡,34人受伤。该公司董事长王某因患病常年在医院接受治疗,不能主持该公司的日常工作。公司总经理李某一年前出国参加学习一直未归。总经理出国期间,有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张某全面主持工作。公司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综合管理部主任是刘某,另外还配备一名专职的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针对该事故,该公司应当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主

2、要负责人该是谁?【探讨】该问题引起了执法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热议,主要观点包括:1•确定派,1)全部追究;2)只追究一个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张某)。2•未确定派,需要根据事故报告确定的事故性质及相应证据链来确定追究的主要负责人。3•答案派,根据2012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标准答案:先是判断究竟董事长和总经理是否还拥有公司的具体行政权,其次副总是否拥有委托权,最后上述都没有明确的情况下,从正常逻辑推理副总应该负担责任。笔者属于坚定的未确定派,原因如下:1•所谓标准答案并不标准,尤其是第三点,这是典型的有罪推定,已为法律实践所摒弃。2.根据总

3、局42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二款,本规定所称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3•该事故是否责任事故?4•责任事故中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是什么?5.两责任中的领导责任和主要责任者是哪个?6•有可能以主要负责人名义被追究的只能有三个人,分别是王某、李某、张某,但需要证据链进行确定,如王某不能主持该公司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有无痕迹性资料交接于李某?若有,是将法律赋予的义务全部交接?即便全

4、部交接,木事故责任引发的直接或者间接原因中有无其在职期间未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安全设施等历史欠账?此条之中,亦有可能存在某人替别人顶罪的情形,但法律只相信证据,若证据链确定无误,该人应为被追究法律责任之人。7•刘某及安全员非楼主所言主要负责人之列,但既然涉及,是否追究责任取决于两人是否有痕迹性资料确定完全履职,是否是确定为3中的某一个人,或者是英中的2个人,也未可知。安法在责任追究方面是修止案的一大亮点,今后实施中一定会碰到类似问题,依据法理之分析,综合以上疑问及判断,笔者结论:必须依据合法、完整、互为印证的证据链来确定牛产安全事故追究的相对

5、人,追究责任的事故一定是责任事故,主要负责人不一定是一个人。安全生产法修订案(以下简称安法)一大亮点是全面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尤其是主耍负责人方面,但关于主耍负责人究竞是指一个人?还是几个人?或者究竟如何定义?人大法工委、总局规章、总局网站、总局培训资料中都不完全一致,笔者为此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专门进行了文献检索。一、人大法工委的释义屮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耍负责人是指在本单位的日常牛产经营活动中具有指挥权的领导人员,包括厂长、经理以及其他主要的领导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具备以下特征:1.是本单位FI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最高负责人,负有生

6、产经营的决策权和指挥权;2.是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指挥者,也就是生产经营单位是其日常工作的地点;3.在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经营活动中能够有效地实施指挥和决策;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可能同时包括几个高层决策者。二、人大法工委另一释义中明确:在立法过程中曾冇意见要明确主要负责人的含义,特别是列出其称谓,后经研究认为,考虑到生产经营单位有多种多样的形式,其主要负责人也有多种称谓,有法定的但也有许多是自行决定的,一一在法律上列举有一定难度,因而在法律上用主要负责人一词加以概括,在现实中可以据以具体界定,这样是符合实际情况的,也防止有些人借口具体

7、名称而逃避法律,逃避责任。三、总局的部门规章中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耍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牛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总局出版的《安全生产法解释版本》中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企业而言,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有所不同。对于公司制的企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耍负责人应当是公司董事长和经理(总经理、首席执行官或其他实际

8、履行经理职责的企业负责人)。对于非公司制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企业的厂长、经理、矿长等企业行政“一把手”。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规定:“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是企业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