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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度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1J42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各高等学校:2011年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省人社厅的统一管理、指导下,由省教育厅具体组织实施。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1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X晋人社职字[2011]31号),结合我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实际,现就2011年度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评审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如下。一、评审范围申报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者,必须是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在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任教。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者不能参加评审。截止2011年7月31日,已年满法定退休年龄而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须提供批准延长退休文件。国家公务员(含依照、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在评审范围。离退休人员参评,经聘用单位审查并在评审表的“工作(聘用)单位意见”栏内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之后连同与聘任学校签订的正式有效聘用(返聘)合同一起,送本人人事档案存放管理单位审核。档案存放管理单位审
3、核同意后,在评审表的“工作(聘用)单位意见”栏内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人事档案存放管理单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报送。根据省人社厅晋人社职字[2011]31号文件,从今年起省教育厅不再组织评审高校图书系列中、高级职务。高校图书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文化厅组织的山西省图书资料高级职务(含中级)评委会评审。申报评审中发现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造假行为者,自申报当年起,3年内不得再申报。二.申报评审要求今年的推荐申报,各高校要根据省人社厅批复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4、方案,按照“按需设岗、优化结构、保证重点”的原则从严掌握,严格按照本单位实际空缺职数申报,没有空缺岗位或不在岗的人员不予推荐申报。严禁非教学人员挤占教学人员岗位职数。1、学历要求。凡申报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国民教育学历。本科高校教师晋升讲师职务须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证书。高职高专院校教师晋升(含转评)讲师职务,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在读研究生证明(须提供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研究生入学考试或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录取通知书、原始学习成绩单或学费缴费收据)。正常
5、晋升教师高级职务:40岁(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申报副教授.45岁(196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申报教授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以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为准)。从2012年起,正常晋升教授.副教授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评审权的八所本科高校的学历要求必须要高于以上条件。对于教学或科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不受此限制。高职高专院校艺术类教师可适当放宽到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研究生入学考试或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录取通知书.原始学习成绩单或学费缴
6、费收据)。教学业绩突出指:任现职以来,具备高于正常晋升教授.副教授应备条件规定的条件;或获省级以上教学名师;或获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教学名师称号;或获省教育工会和省教育厅联合举办的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记功者称号;或获得省级以上教育.人社部门联合表彰的模范(优秀)教师。科研业绩突出指:任现职以来,具备高于正常晋升教授、副教授应备条件规定的条件;或以第一人身份主持一项有经费支持的省级(省科技厅和省社科联)以上科研项目(需提供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无论教学业绩突出还是科研业绩突出学术答辩成绩须达到优秀。破格晋升:
7、所有高校教师破格晋升高级职务须具有博士学位(以取得学位证书为准),且答辩成绩为优秀。2、任现职年限。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是在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时间从聘任时间算起。讲师晋升副教授、副教授晋升教授需任职满5年,即2006年底前聘任;任现职以来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至今不满5年),任职时间需满7年,即2004年底前聘任。研究生取得博士学位后申报副教授,要求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即2009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晋升讲师(含其他中级职务)的需助教(含其他初级职务)任职满4年,即2007年底前聘任;任现职后取本科学历的顺
8、延两年,即2005年底前聘任。任职年限的计算,自本单位根据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有关规定下达聘任文件当年算起,实算至申报当年年底。3、考核要求。学校要依照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育教学科研水平、工作业绩的考核。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表现要按照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考核,评定考核等级,考核结果良好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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