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湖南共青团运用微博管理暂行

关于下发《湖南共青团运用微博管理暂行

ID:43582374

大小:51.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10-11

关于下发《湖南共青团运用微博管理暂行_第1页
关于下发《湖南共青团运用微博管理暂行_第2页
关于下发《湖南共青团运用微博管理暂行_第3页
关于下发《湖南共青团运用微博管理暂行_第4页
关于下发《湖南共青团运用微博管理暂行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下发《湖南共青团运用微博管理暂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共青關輔委办公數件湘团办发〔2012〕1号㊈关于下发《湖南共青团运用微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共青团各市州委,省直团工委,省属企业团工委,各本科院校团委,湖南驻浙江、广东、深圳团工委,机关各部室、各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完善全省共青团运用微博管理,规范我省共青团微博管理秩序,落实微博管理责任,团省委制定了《湖南共青团运用微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有不完善或不妥当的地方,请于2012年10月1日前反馈至团省委宣传部(联系人:廖成伟,联系电话:0731-88776778,电子邮箱:xcb4471858@126.com)o附件:湖

2、南共青团运用微博管理暂行办法共青团湖南省委办公室2012年9月13日附件:湖南共青团运用微博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湖南共青团微博客(以下简称微博)使用行为的管理和引导,加强各级团组织与青少年的联系与互动,充分发挥微博在团的宣传工作和青少年思想引导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共青团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共青团湖南省委机关各部室、事业单位,全省各级共青团组织(以下简称各级团组织)以组织、品牌工作和活动名义注册的微博以及全省所有团干部、青年工作者和青联委员(以下简称相关人员)等以

3、个人名义注册并实名认证的微博、使用行为的管理工作。第三条各级团组织要把运用微博开展工作作为履行团的四项基本职能、实现“两个全体青年”目标的重要抓手,建立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努力把微博建设好、运用好、管理好,使其成为展示共青团工作的重要窗口、密切联系青少年的重要纽带、引导服务青少年的重要平台。第四条各级团组织以组织、品牌工作和活动名义注册官方微博时,须在微博正式开通前向省委宣传部备案,备案内容主要包括发布程序、操作人员、管理制度、责任体系等。在本办法公布前已开通宫方微博的团组织,应于本办法公布实施后15个工作日内履行备案手续。团省委相关部门、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对

4、本地区、本战线相关人员开通的个人微博加强备案管理,要求相关人员于个人微博正式开通前进行登记备案,以便全面掌握本地区、本战线人员微博注册使用情况(人数、微博数、所属网站等)。第五条各级团组织要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将微博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体系。以个人名义开设微博的,微博使用人员为第一责任人,对微博使用行为负直接责任;各级团组织宣传部门负责人,对本机微博使用行为负管理责任;各级团组织分管宣传工作主要负责人,对本机团组织和个人的微博使用行为负领导责任。第六条团省委相关部门、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对本地区、本战线相关人员的微博使用行为负监管责任,要安排专人关注本

5、地共青团微博使用情况,督促相关人员自觉接受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和网站的管理。发现有不恰当使用行为要立即制止,责令改正,及时消除不良和有害信息。第七条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对微博使用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引导其在微博使用中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第八条相关人员不得违法利用共青团微博制作、复制、发布或转发下列内容的信息:1、违反宪法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含有种族歧视或有损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2、含有虚假、庸俗、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等

6、有悖于社会伦理道德,对青少年造成不良影响的;3、骚扰、中伤、辱骂、恐吓等危害公共利益或损害他人权益的;4、虚假信息和未经证实的;5、有损共青团组织、共青团工作和团干部形象的;6、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机密的;7、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刑事案件、疫情等危及公共安全并对全局有重要影响的突发事件,应在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方能发布相关信息。第九条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培育微博意见领袖,特别是对共青团工作和活动十分关注的意见领袖,使之成为湖南共青团微博力。着力提高共青团微博关注度,把握好关注对象,鼓励各集团组织和相关人员微博之间加强沟通协作、相互“关注

7、J积极与新闻单位的官方微博及意见领袖微博等建立相互“关注”机制,在推动团的工作、引导社会舆论中形成合力,扩大信息覆盖范围。信息发布的“推手”,并通过他们最大限度地扩大共青微博影响第十条各级团组织在运用共青团微博时语言和逻辑风格要符合青少年思维和语言习惯,保证微博更新频率。各级团组织官方微博每周须至少发布三条以上、转发五条以上信息;团的工作和活动专项微博、相关人员个人微博也应保证定期更新。要通过微博及时梳理本地青少年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做好本地青少年舆情的收集工作。第十一条各级团组织和相关人员要做好微博言论监管与及时回复工作。各级团组织官方微博原则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