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经济法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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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经济法概论小胡是房东,小A是房客,两人口头约定:租期1年,600元/月。可5个月后,小胡的儿子回老家工作了需要住房,于是房东要求A限期搬离,可否?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要式法律行为1下列(B)活动不属于经济法实施活动的?A技术监督局查处伪劣产品B国务院制定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C企业依法纳税D法院审理某公司有关股票发行的案件2下列社会关系由经济法调整的是(C)。A.某公司与某车队签定了运输合同B.某公民登记结婚C.某质量技术监督局查处假冒伪劣产品D.某工商局购买部分办公用品3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B

2、)A・阳光B.房屋C・经济决策行为D・荣誉称号4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事实中事件范围的是(C)A.经济管理行为B.签订合同C.战争D.擅自发行股票某建筑公司(施工单位)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单位)签订了一个施工承包合同,由建筑公司承建一栋20层的办公楼。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06-4-8,竣工日期为2007-8-8o每月260,按照当月所完成的工程量,开发公司向建筑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问本案例的法律关系构成是什么?甲联合待业青年4人,集资8万元,租房4间,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开办了一家百货商店,性质为“合作经济组织”。

3、该商店若赢利的话,除工资外还有年终分红,若有亏损按照出资额分担。此后,该商店经营中出现严重亏损,欠债15万元。债权人纷纷要求还债,若该商店财产不足以抵债,则该商店成员须用个人财产还债。该商店成员认为该商店是合作经济组织,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当然具有法人资格,因此法人应承担有限责任。而债权人认为该商店不是法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该商店是不是企业法人?如何承担责任?1下列组织中,能成为法人的有(C)A分公司和子公司B车间和科室C子公司D车间2下面机构中,(AA公司B基金会3下列组织机构中(A国民经济计划委员会)属于社团法人。

4、C红十字会D寺院DE)为企业法人B某县轻工业局C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D四通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E工商银行3关于法人分类的说法,正确的是(B)oA・基金会法人属于社团法人和公益法人B.经民政部门登记的作家协会属于社会团体法人和社团法人C・股份有限公司属于企业法人和财团法人D.外商独资企业属于营利法人和外国法人4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其独立性在于依法(D)。A独立牛产经营B独立享有民事权利C独立承担民事义务I)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5有关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B)。A法人在清算期间仍有部分权利能力B不

5、同类型的法人,其民事权利能力的大小、范围各不相同;同一类型的法人,其民事权利能力没有差异C法人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不同D法人权利能力范围的大小是由法律所确认的法人的章程来决定的A公司经理王某派其工作人员张某去邮局邮寄一封急件,张某为了方便,借用其朋友马某的摩托车去邮局。张某在去邮局的途中出了车祸,不仅摩托车报废,而且还导致路过行人刘某重伤。于是,马某、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赔偿。问:1•法人民事责任能力的标准是什么?2•本案应如何处理?[分析]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是指法人对于自己所为的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

6、能力或资格,它以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为基础,二者同时产生和消灭。但并非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所实施的一切行为,法人都要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才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执行职务”应是确定法人民事责任的标准,而我国立法以“经营活动”为其标准不科学。就本案来看,张某借其朋友马某摩托车的行为是以其个人名义而为的,所以,摩托车的毁坏,应由张某自己承担民事责任;而张某在执行职务即送急件的过程中导致刘某重伤,应由A公司承担民事责任某年3月,甲厂法定代表人王某代表本厂与乙厂签订一份由甲厂供应乙厂

7、500吨某产品的合同。同年4月,王某因车祸身亡。李某担任甲厂厂长。4月底,乙厂依约到甲厂提货,李某则以合同系王某所签,与本人无关为由拒绝履行合同。试分析:李某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空白合同的法律风险”小胡是某公司的业务员,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被公司开除,但公司并没有收回小胡手中持有的盖有公司印章的空白合同。小胡持此空白合同与A君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款到发货。A君将款项汇到指定的帐号(实为小胡个人帐号)上后,迟迟未收到货,于是打电话向某公司催货,公司说没有签过这样的合同,A君方知上当。问:公司应否履行合同或应否承担法律责

8、任?为什么?案例中,小胡虽然被公司开除,但是由于没有收回持有盖有公司印章的空白合同,具有被授权安排招待他人的表象。A某只知道小胡有合同,有理由相信其有公司的授权,并且其主观上是善意的,因此构成表见代理。由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公司清偿后,有权向孙某进行追偿。【案例】2005年4月1日甲委托乙以2・3元的价格去买牌矿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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