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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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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大学岗位设置及聘用方案为做好我校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59号)和《关于印发<海南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人劳保[2007]2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实施范围(一)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全校在编在岗的事
2、业编制教职工,2006年7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参照执行。(二)学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三)岗位设置与聘用中涉及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执行。二、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通过科学设岗与聘用,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用人效益,激发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从整体上增强队伍活力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办学效益和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协调、可持续发展。三、基本原则29(一)科学设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以学科建设和工作需要为基础,科学合理设置岗
3、位,公布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按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原则进行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按合同进行管理。(二)严格考核,突出绩效,责酬一致。以合同规定的职责、任务为基础,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将岗位考核同续聘、解聘、辞聘结合起来,坚持岗位报酬与所承担职责、任务挂钩,与工作绩效挂钩,并根据岗位之间责任大小合理拉开分配差距。(三)分类管理,分层负责,逐级聘用。以岗位类别和层级为基础,建立学校、二级单位两级负责的岗位设置和管理体制,实现学校管理和二级单位管理的有机结合。学校和二级单位应按岗位聘用工作权限,分别负责各级各类职务的设岗
4、聘用、工作目标管理与考核工作。四、组织机构(一)学校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为:1、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文件精神,组织制定岗位设置与聘用的相关文件;2、审核批准各二级单位岗位设置方案;3、组织实施学校岗位聘用工作;4、评审、批准专业技术五级、管理八级以上岗位的聘用人选;5、审核、批准各二级单位上报的人员聘用结果;6、负责岗位设置与聘用相关的其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日常工作。29(二)各二级
5、单位、直属单位和附属单位成立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具体工作。工作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学术骨干、职工代表组成,人数9或11人,其中教学单位(含教辅单位)高级职称人员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二。主要职责是:1、依据学校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以及基本任职条件,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及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并报领导小组批准;2、根据岗位条件,负责审核应聘人员的资格,并组织考察评议;3、根据考察评议结果,推荐本单位专业技术五级以上岗位、管理八级以上岗位聘用人选,研究确定本单位其他
6、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以及工勤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批准;4、负责本单位岗位与聘用的其他工作。(三)成立机关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负责机关岗位设置与聘用的实施工作。五、岗位总量、岗位类别与岗位比例(一)学校岗位总量主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我校教职工编制数,现有职工和学校工作需要等综合因素确定。首次设置岗位时,各单位按现有在册的正式职工人数确定岗位总量。(二)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1、管理岗位是指在学校、学院以及其他内设机构中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292、专业技术
7、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是指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及要求的工作岗位,包括专任教师岗位和专职辅导员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为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或辅助服务、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图书(档案)资料、工程技术、实验技术、编辑出版、医疗卫生、会计(审计)、经济、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等专业技术岗位。3、“双肩挑”人员主要是指同时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的人员
8、。(1)单位领导或中层管理人员,如果其承担的管理工作是对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相当高的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可计入专业技术岗位。(2)单位领导或中层管理人员,如果在从事行政综合管理的同时,又兼任专业技术工作,且达到专业技术工作标准工作量的1/3以上,经过批准,可计入专业技术岗位。(3)较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单位领导,不计入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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