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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版GMP各章节重点问题解读—第五章:设备(下)2015-6-1420:37 来自: 愚公想改行 发布者: 沁人绿茶(五)校准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而计量是质量的灵魂。计量工作与产品质量、经济效益有着直接的关系。制药企业计量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保证计量器具配备齐全,计量统一,量值准确可靠,使量具处理完好的状态。 校准工作是企业计量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也是验证工作的一部分。在制药企业实施验证时,离开了计量和校准,验证的可靠性就失去了基础;在日常生产运行中,离开了计量和校准,过程受控就失去了重要保证。 新版GMP第三百二十二条对“校准”给出的定义是:“在规定条件下,确定测
2、量、记录、控制仪器或系统的示值(尤指称量)或实物量具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参照标准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系列活动”。校准的结果既可给出被测量的示值,又可确定示值的修正值。校准也可确定其他计量特性,如影响量的作用。校准结果可以记录在校舍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中。 新版强调了计量在药品生产过程控制和产品检验中的重要性,也明确了计量法制管理的地位。制药企业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和校准计划定期对生产和检验用衡器、量具、仪表、记录和控制设备以及仪器进行校准和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校准的量程(指标称范围或测量范围上限与下限值之差)范围应当涵盖实际生产和检验的使用范围(见第九十条)。 对于第九十条
3、中“校准的量程范围应当涵盖实际生产和检验的使用范围”应该这样理解:设备的规定使用范围可能超出企业的实际使用范围,执行校准时只需要考虑覆盖企业的使用范围即可,不必覆盖设备自身的使用范围,该要求针对的是定期校验,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确立使用前的校准范围或校准点。制药企业必须确保生产和检验中使用的关键计量器具经过校准(见第九十一条)。 特别提醒一下,第九十条说的是要有校准的规程和计划,并按照文件的规定实施。第九十一条说的是操作者或管理人员要在使用前进行检查和确认是否校准了,保证过程的可靠。 在具体实施第九十一条时,对于像天平这类易受外界影响的精密仪器,其称量数据是后续实验的
4、基础,称量数据的准确性至关重要。所以除周期性的校验外,至少需要进行日校,以复核天平的准确性,日校还可以及时发现天平的故障,减少追溯、调查区间和工作量。 如果设备保持开机状态且状态稳定,可以仅进行日校,如pH计、密度仪、紫外分光光度仪、红外等。其他设备是通过系统适用性检查每次使用状态,如HPLC、气相色谱仪、水分滴定仪等。 按照计量法规的规定,需要强制检定的必须由外部有资质的计量部门校验。对于非强制检定的企业可以自行校验,所用计量标准器具应当送法定计量部门校验(如省市级的计量院、计量所)。企业可以依据国家计量管理法规建立自己的校准管理体系,依据体系指导并开展企业内的校
5、准工作的实施。应该设专门的校准部门和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人员,完成非国家强制检定器具的校验工作。 新版GMP根据计量管理的基本原则,提出对校准所使用的标准计量器具需进行溯源的要求(计量器具校准时要用计量标准器具),明确了校准记录所应当包含的记录内容(见第九十二条)。企业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八条的规定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须有关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与98版GMP相比,新版GMP在“衡器、量具、仪表、用于记录和控制的设备以及仪器应当由明显的标识”的基础上,增加了“标明其校准有效期”的新要求(见第九十三条)。 对于国家要求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要
6、有检定部门出具的检定印、证。对于不符合校准规定(未经校准、超过校准有效期及失准)的衡器、量具、仪表以及用于记录和控制的设备、仪器不得使用(见第九十四条)。 另外,新版GMP还提出了对于在生产、包装、仓储过程中使用的自动或电子设备也要进行校准的新要求(见第九十五条)。 在现实中对于“自动或电子设备”的校准和检查,常常会遇到一些不好拆装的装备,比如由PLC(可编程逻辑控制器)控制的温度,或由一些温度模块控制的,这一类仪器可以采用比对法,还可以采用定期的设备确认、工艺验证等方法来评价不可拆卸的仪器仪表的准确性。这些方法都应建立相应的SOP,并且相关人员应经过培训。 药品
7、生产属于高风险行业,制药企业应该主动申请进行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这有助于降低企业的质量风险。另外对于企业的计量管理工作来说,建立了测量管理体系,制定出计量要求导出的流程,并有相应的文件和记录的支持,会使企业测量设备的配备更加合理,能为测量的准确性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有助于企业满足各国GMP对于计量校准的要求。(六)制药用水 在药品生产、加工和配制过程中,水的使用最广泛。与其他产品和组分不同,制药用水通常要从制水系统获得,使用前不经过质量检验或批质量评价程序。因此,“制药用水应当适合其用途,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质量标准及相关求。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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