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购买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实施办法

东乡县购买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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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乡县购买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促进国有企业改制、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和退役军人就业,提升我县城镇和乡村基层公共服务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落实2010年“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购买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人社字〔2010〕166号)和《宜春市购买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2010年,从全县历年就业结余资金(含地方配套就业资金)中安排相应资金用于购买463个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其中: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公

2、益性岗位268个,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522个(购买岗位计划详见附表)。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主要负责保安、保洁、保绿、交通协管等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按照面向基层、统筹安排、量力而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各乡镇(场)在确保全年就业工作顺利完成的前提下,根据工作计划,自行确定需购买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主要负责基层社会工作(含五保、低保、社工、医疗求助、残疾人服务等)、社会保险和就业再就业服务(含办理五大保险、就业再就业工作及各种台帐建立等)、公共卫生服务、社区矫正等综合性服务工作。每个乡镇(场)各购买6个岗位,具体设置为创业服务岗(创业绿色通道、

3、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小额贷款等)、就业服务岗(农村劳动力转移,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就业等)、社会保障岗(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企业失业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保等),社会服务岗(民政、司法、社工、社区矫正等);每个社区、行政村各购买2个岗位(协助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工作)。第三条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办理了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1、国企改制过程中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2、高校毕业生(含在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村官计划”等专门项目服务期限内的高校毕业生);3、城乡就业困难群体;4、退役军人。已纳入地方财政

4、预算管理的城乡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不属本办法规定职责内的其他公益性岗位及城乡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之外的其他岗位,不得作为此次招聘范围。第四条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的条件和程序,按照“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具体规定如下:1、岗位申报因工作需要设置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计划,经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审查,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2、招聘程序(1)城市公共服务类。城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工作由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办理。用人单位提出岗位要求,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办理招聘登记手续,向社会公布招

5、聘信息,内容包括岗位介绍、拟聘人数、招聘时间、录用条件和薪酬待遇等。对具有社会性、服务性.灵活性工作特点的城市公共服务类公益性岗位,要重点向符合条件的国企改制职工和就业困难、“4050”人员倾斜,困难人员比例应达到85%以上。(2)基层公共服务类。乡镇(场)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工作,由乡镇(场)负责提供具体岗位,按照1:1.5以上比例初步确定人选,经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审查,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试考核批准。社区、行政村的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要尽量招用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员。由社区、行政村负责提供具体岗位,并按照1:2以上比例初步确定人选,经乡镇(场)考试考

6、核,报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审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对政策性、专业性、操作性要求较强的基层公共服务类公益性岗位,要尽可能聘用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的高校毕业生和复退军人。3、考核公示经严格考核和社会公示,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择优确定上岗人员,聘用人员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信到用人单位报到。第五条规范人员管理。从事购买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和用工合同制度。初次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镇(场)和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三方共同签订购岗试用合同,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乡镇(场)公共服务

7、平台和用人单位共同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三方签订用工合同,用工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加强对购买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考核,购岗聘用人员在续签合同前,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乡镇(场)公共服务平台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年度考核,并实行辞退淘汰制度。对空出的岗位,继续聘用新的人员进行补充,形成定岗位不定人,人员合理流动的用人管理机制。对工作能力强、工作表现好、工作时间长的购岗聘用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要给予优先招聘。第六条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待遇统一,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岗位工资。遵循不同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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