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柗矫穹ㄌ铰匝葜v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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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代東方民法探略演講范文&t;/8^83cript8gt;在古代東方法中,民法是一個很重要的部門法。它調整民事法律關系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對於維護社會的經濟秩序、保證商品的正常交換和流通,都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本文以古代東方較為典型的楔形文字法、希伯來法、印度法、伊斯蘭法、俄羅斯法和中國法為代表,並以其中民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所有權、債權和繼承權中的一些突出問題作為探索對象,展開論述。所有權、債權和繼承權是民法中的重要構成部分,古代東方民法都作瞭規定。—、所有權所有權是所有人依法對自己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

2、益和處分的權利,物權中的主幹。它是一定歷史階段的所有制形式在法律中的表現,並以保護有利於統治階級的所有制為首任。古代東方民法中的所有權主要含有土地、奴隸和其它財產所有權等部分。農業是古代東方的主要生產部凹,土地是那時的主要生產資料,因此古代束方民法特別重視對土地所有權的規定。由於古代東方的土地所有制形式主要是國有制,所以古代東方各民法都強調對土地國有權的保護。楔形文學民法把大多數土地確為國傢所有,土地使用者沒有所有權,也不可買賣。《漢穆拉比法典》規定f裡都、巴衣魯或納貢人之田園房屋不得出賣〃,如果自由民買瞭

3、他們的土地,也要’毀其泥板契約,而失其銀價,田園房屋歸還原主"(1X希伯來民法則規定,土地所有權皆為有權,沒有私有權,至少在前期是如此。最高統治者摩西曾向他的臣民宣稱r土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2)還有,印度、伊斯蘭、俄羅斯和中國民法也都把大多或全部土地規定為國有。隨著私有制的發展,有些古代東方民法還承認土地私有的合法性。不過,由於古代束方各國的情況不同,確認土地私有權的時間和范圍也不盡相同。楔形文字民法在承認大量土地為國有的同時,也認可少量私有土地的存在,土地所有人可買

4、賣、遺贈自己的土地。《漢穆拉比法典》規定仔如田園房屋系由其自行買得,則彼得以之遺贈其妻女。"(3)印度也在奴隸制時期就有私有土地,土地所有人的土地可由其繼承人繼承。《政事論》規定:國王贈給祭官、國師等人的土地得"由其繼承人世襲"(4中國則在春秋後期才出現土地私有權。魯國於公元前五九四年實行的"初稅畝",首次確認瞭這種土地所有權的合法性。在古代東方,奴隸雖是人,但他們卻沒有也不可能享有與其他人一樣的權利。在法律關系中,他們不具有主體資格,處在客體地位,是權利、義務指向的對象,與物、畜等沒有多大區別。在奴隸制時

5、期,奴隸沒有獨立人格,完全依附於主人,被當作會說話的財產,可以被買賣、屠殺。封建制取代奴隸制以後,社會中仍’包含著古代奴隸制的許多成分"(5),其中就包括奴隸所有權。奴隸私有權是古代東方奴隸所有權的主要形式,其中又突出表現在它們可被主人買賣,且有法律明文規定。楔形文字民法把奴婢與牛等牲畜列在一起,同作為交換對象。《俾拉拉馬法典》說:自由民可以"購買奴、婢、牛或任何其他物品。”(6)希伯來民法也允許這種買賣。《新舊約全書•利末記》記載說?奴仆、婢女可以從你四周的中買〃。印度民法同樣承認這種買賣。《政事論》說:

6、奴隸可以被〃出賣和抵押〃。(7)俄國到瞭十二世紀還規定可以用錢買奴隸9《摩諾馬赫法規》明示:可以用"半格裡夫納的身價購買霍洛普"。(8)中國在唐時不僅許可買賣奴婢,還對這種買賣提出瞭立約的要求/買奴婢、馬牛駝驟驢等,依令並立市券/(9)除此以外,古代束方民法還確認和保護大牲畜和房屋等所有權。如牛、馬等大牲畜是生產勞動和交通運輸的重要工具,對社會的發展和防都有很大關系,古代東方民法竭力保護這類牲畜的所有權,以發揮它們的作用。楔形文字法已很註意對牛、馬的保護,凡非法占有的要為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俾拉拉馬法典

7、》規定:非法占有"亡牛或亡驢,不以之送至埃什嫩那,而留之於自己的傢,如過七日或一月,則王宮當按司法程序索取其贓物。"(10)希伯來民法也維護這類牲畜的所有權,看守人沒盡應有職責而致性畜被偷的要負賠償責任。"牲畜從看守的那裡被偷去,他就要賠還主"。(11)其它古代束方國傢的民法也都有類似規定。二、債權古代束方民法中的債是指依照法律或契約的約定以及由損害原因而當事人之間產生的一種權利和義務關系。它是古代東方民法中的又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根據當時規定的內容來看,債權中的內容以有關契約和損害賠償為多。古代東方民法中的

8、契約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那時的契約有不少種類,較為常見的有買賣、租賃、承攬、借貸、互易和人身雇傭契約等。在早期民法中,口頭承諾是較為廣泛的締約方式。如希伯來人訂約〃不必用文字為之",隻需’由口頭表示其合致的意思而成立气12X到瞭中、後期,東方民法越來越重視和強調書面契約的作用和地位。俄國的一六五五年法令規定,法官不得受理關於沒有書面文件的借貸、寄托和使用借貨契約的申訴。(13)中國在唐代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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