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期末复习资料》民法_懒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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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第一讲:民法调整的关系(一)尺法与私法私法:1.公法与私法:a)利益说:保护公共利益或个人利益。但刑法也保护私人利益,eg抢劫;私法也保护公共利益,eg毒品合同。b)隶属说:私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而公法调整的主体是上下级关系。但私法调整的主体也可能不平等,eg家庭中的监护权(亲权);公法也可能调整平等主体,例如行政合同。c)主体说:公权力主体参与公法;私权利主体参与私法。d)我们如何区分公法与私法:i.主要依据: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属性是什么ii.附属依据:法律调整的手段是什么2.尺法是私法的核心,是一般私法a)-•般私法:民法b)特殊私法:公司、海商、保险、票据、破

2、产c)徳国私法说:(二)尺法含义1.广义上涵盖私法全部;狭义上指商品经济关系和财产关系。我国民法通则A2: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白然人、法人、其他组织Z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2.民法调整的关系不能以主体划分,而应以社会关系属性为主要划分依据,以调整手段为辅助手段。eg行政合同属于民法、(三)民法调整商品经济关系的理论依据1.尺法词的由来:结论:1.民法的产生和发展史是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是为一定得社会商品经济服务的。2.《罗马民法典》规定了简单的商品交易。《法国民法典》是资木主义的民法典。《苏俄尺法典》是社会主义尺法典。3.民法的发展是诸法合

3、一到诸法分立的过程,商品经济关系在民法中地位越來越突出。a)《罗马法》b)《法国民法典》(《拿破仑民法典》)是资本主义社会第一步民法典,其言语优美,通俗易帰,是资本主义社会民法典的开山之作。它借鉴了罗马法阶梯,共分3编:人编,xx,xx。此发典己经把诉讼法排除在外(合一到分立表现之一)。c)《德国尺法典》是自由资本主义使其民法典的巅峰之作,其言辞严谨精确。但由于其对外来词“有则译,无则造”,导致其晦涩难懂,变成是给专业人士造的法典。d)《苏俄民法典》是社会主义民法典,其儿乎参照徳国。共分4编:总则、物权、债券、继承。其把不符合商品交易要求的都剔除出去,诸法分立的特征:i.

4、把七地从民法中分离出來。因为土地不是用來叫唤的劳动产品(商品)。ii.把婚姻法从民法中分离出来,建立了婚姻家及监护法。因为婚姻家庭关系这种伦理关系并不是交换关系。iii.把劳动关系分离出來,设立《劳动法》。e)是否可以继续发展取决于社会的发展程度。对于知识产权,虽然其不可用物质衡量,但其有交易市场,可以商品化。对于继承关系,其木质源于所冇权,可以放到家庭法中,因其主要是为了实现家庭经济职能。4.商品经济社会必存在商品经济立法。(四)尺法调整的社会关系1.一些问题a)所有权:通过使用体现。b)债权合同:把合同理解成商品交换。i.承揽、运输保管:木质都是商品交换。从广义來理解

5、是商品的价值交换。eg承揽合同、加工定做合同;eg运输保管合同,交换的不是物品,而是劳动成果。ii.租赁合同:实际上是一种分期付款的买卖合同。Hi.无偿合同:虽然不是商品交换,但在广义上属于商品关系范畴。eg赠与、借用、无偿保管(或运输、委托)。(在英美法中的对价是主观对价,eg父亲以1块钱将1千万的别墅卖给儿子,此时认为是对价,合同冇效。无偿的不认为是合同。赠与合同是一个卖方放弃了支付对价权利的合同。)i.商品:土地木身不是商品,但可以把土地商品化。在我国,土地可有国家出让让,受让人可以转让,最多70年。70年后房了仍属于所有人,而土地不属于。我国现在未规定70年后如何

6、处理土地再次出让的问题。ii.劳动力:劳动力被商品化。iii.智力成果商品化:iv.精神损害赔偿:其实叫精神抚慰金更好,因为没办法赔偿。eg中学生出国参加英语竞赛,践行时火锅爆炸,毁容。v.虚拟财产vi.汽车尾号、手机号、命名权。1.民法与共他法的区别a)民法与行政法民法行政法法律地位平等不平等经济利益等价绝大多数不等价平等协商命令与服从b)民法和劳动法i.民法具冇私法属性,劳动法具冇公法属性。劳动本身不是商品交换关系,并且大多数情况卞也不等价。c)民法和土地法i.土地转让合同为尺事合同ii.国家出让给个人土地时有人认为是行政合同,有人认为是民爭合同。以下儿点原因:(1)

7、不是谁都可以买土地,对土地买卖有一定限制;(行政)(2)以前土地买卖的价格是固定的,无讨价还价的余地。(行政)2004年土地变成竞价拍卖。(民事)今年在一定程度上又恢复土地定价机制,eg保障性住房。(行政)iii.农村土地在一定程度上是否可以转让(?)(1)我国18亿耕地红线T耕地不可买卖;(2)宅基地本意是解决农村人住房问题,不可买卖,但现在也有卖的。d)民法和婚姻家庭法i.婚姻家庭法属于民法:(1)传统上即为民法;(2)亲属关系是私人Z间的社会关系,应放在私法里,属于民法;(3)亲属之间也冇财产关系。(4)家庭冇可能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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