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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30
《有限合伙人《合伙协议详情》规定合同(自然人)初稿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设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普通合伙人:二零一【】年【】月【】日8合伙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身份证号作为普通合伙人于年月日与本协议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限合伙人(以下称“有限合伙人”)签署本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决定成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各方已充分知悉相关投资的风险与责任,并就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如下:第1条总则1.1根据《民法总则》、《民法通则》和《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2、。1.2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1.3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1.4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第2条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2.1名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主要经营场所:第3条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经营范围3.1合伙目的:本合伙企业设立的主要目的是投资设立和运营,并为合伙人谋求投资收益最大化。3.2合伙企业经营范围:8第1条合伙人姓名或名称及其
3、住所姓名或名称住所(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第2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合伙人名称或姓名出资方式(货币/无形资产)认缴出资(万元)出资权属证明实缴出资(万元)占出资总额比例%%%%%%%%%%8第1条出资义务及资金使用约定1.1本协议各方有义务将出资款转入合伙企业账户,在合伙企业账户开立前,各方一致同意将出资款暂存至普通合伙人个人账户。1.2普通合伙人延迟或拒绝出资的或抽回出资的或怠于履行店面的选址、策划等义务的或未经全体有限合伙人同意转让其出资份额或退伙的,视为违约,则违约方需按照
4、守约方实际出资额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5倍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此时,经全体有限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可以进入清算程序,守约的有限合伙人有权优先分配剩余财产,收回全部出资。1.3合伙企业设立前,普通合伙人违约的,有限合伙人可无条件抽回投资款,且不支付任何费用;在合伙企业设立后,普通合伙人违约的,有限合伙人可不再受限于本协议约定的转让出资份额或退伙的期限,但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4有限合伙人延迟或拒绝出资的或抽回出资的或未符合本协议约定即转让其出资份额或退伙的,视为违约,则违约方需按照守约方实际出资额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5倍向守约方
5、支付违约金。第2条财务披露及利润分配办法2.1合伙企业盈利后应当分红,各合伙人获得分红的前提为其实缴出资达到其认缴出资额。合伙企业提取净利润的20%做为企业所需运营资金,提取净利润20%做为风险管控金,提取净利润的60%由全体合伙人进行分红,分红比例按原实缴出资比例分配。首次分红最迟在首次盈利的第13个月进行,其后每12个月分红一次。2.2合伙企业应当将每个月的月度营业报表、每次分红详情于下一个月的第5个工作日前上传到第三方合作的财务软件。第3条亏损承担办法3.1普通合伙人对于第三方的责任:普通合伙人明确同意并承诺,如果合伙企业的财产不
6、足以支付或清偿其所有债务时,普通合伙人应当向除合伙企业及有限合伙人外的第三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合伙企业对第三方的债务是因有限合伙人的故意、重大过失引起的,则普通合伙人对第三方承担责任后可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追偿。3.2有限合伙人对于第三方的责任:8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支付或清偿合伙企业所欠债务时仅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向第三方承担偿债义务。有限合伙人在其认缴的出资额之外不具有向第三方偿还合伙企业债务的义务,但对于因有限合伙人的故意、重大过失而引发的责任除外。第1条合伙企业事务执行1.1鉴于本合伙企业只有一名普通合伙人,故本协议中的
7、全体合伙人在此一致决定,委托普通合伙人身份证号为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1.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依照约定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而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亏损和民事责任,由合伙企业承担。1.3身份证号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收取报酬,本协议中各合伙人在此约定,本合伙企业每年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万元的管理报酬,按月提取,每月元。1.4执行事
8、务合伙人有权: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有权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前述事项不需经有限合伙人的同意。第2条入伙和退伙2.1入伙10.1.1新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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