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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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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南门车辆出入管理办法(试行)为了改善校园交通环境,维护校园良好秩序,保障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学校南门车辆出入管理办法如下:一、管理方式在学校南门安装门禁系统,实行定时开放,车辆出入刷卡通行,一杆一车。南门开放时间为每日6:00—23:00。门禁系统具有车牌识别功能,实行一车一卡,即通行卡仅限于本车使用,其他车辆不能使用。无通行卡的驻校车辆不能从南门出入,可以凭《车辆通行证》从学校西门出入。二、通行卡办理条件1、学校公务车辆,每车可以办理一张通行卡。2、学校在编在职教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以下相同)本人或配偶名下的车辆,每车可办理一张
2、通行卡。3、学校在编在职教职工父母、子女,在校内和南新区居住的,其名下的车辆,每车可办理一张通行卡。4、在学校务工并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人员名下的车辆,每人可办理一张通行卡。5、除以上四种情况外,因特殊情况(教职工亲属、幼儿园学生家长、校内商业网点等)确需办卡的,须经学校综治委领导批准,并另外交纳管理费每年600元。所交费用由保卫处代收,然后交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三、通行卡办理时间门禁系统将于2011年1月进行试运行,自2011年2月1日起正式启用。通行卡初次办理以部门为单位集中办理,之后每月集中办理一次,每月的第一周提交申请表,下
3、一周发领通行卡。办理通行卡,应提交申请并经学校综治委(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批准,由保卫处代理发放。程序如下:1、提交申请和资料。办理通行卡须填写《山东经济学院车辆通行卡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1)教职工本人名下的车辆,需提交机动车辆行驶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印在申请表后);(2)教职工亲属名下的车辆,需提交机动车辆行驶证、教职工本人和车主身份证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印在申请表后);(3)在校务工及特殊情况人员,需提交机动车辆行驶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印在申请表后)。2、交费领卡。每张通行卡收取工本费20元
4、。经学校综治委审查,符合办卡条件,各种信息确认无误后发领通行卡。五、通行卡管理1、申领通行卡需经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办理。各单位应对申请材料严格把关,如有不实由所在单位领导和经办人承担相应责任。3、通行卡仅限于本人及登记的车辆使用,不得借用给其他人员和车辆,一经发现,将禁止该卡的使用权。4、更换车辆牌号原通行卡作废,需按程序重新办理通行卡。5、通行卡丢失的,要及时挂失,并按程序重新办理通行卡。6、通行卡损坏的,要携带原卡,按程序重新办理通行卡。六、通行卡使用期限和审验通行卡使用期限为一年,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到
5、期如需延续使用,应在每年的12月15日至30日,以部门为单位填写《山东经济学院车辆通行卡审验表》,携原卡到保卫处进行审验。过期不审验者或审验不合格者,通行卡到期作废。附件一:山东经济学院车辆通行卡申请表附件二:山东经济学院车辆通行卡审验表山东经济学院二0—0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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