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跃:交通肇事后逃逸与罪刑法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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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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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跃:交通肇事后逃逸与罪刑法定原则作者:温跃1、先看一个真实的案例:一个司机酒后驾驶,在路上撞到一个行人,司机当时没有逃逸,而是下车看着倒在地上的伤员无动于衷,他当时对旁人说要等交警来处理这件事,但是没有立即把伤员送到医院抢救,(估计他当时是想让伤员直接死亡,一了百了,以免后面的医疗费等一大堆费用和麻烦事)过了一段时间后,肇事司机把受害人送到医院抢救,医生说抢救无效,受害人已经死亡。肇事司机当时听到这个消息立即逃跑,死者家属一直找不到该司机,第二天肇事司机又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受害人的死亡与没有抢救及时肯定有关系,但是,肇事司机当时的确也没有逃离案发现

2、场,而且这个肇事司机也的确把伤者送到医院。2、97刑法颁布后一段时间里,罪刑法定原则受到了轰轰烈烈地宣传和赞扬。随后,人们逐渐淡忘了这个重要的原则,在很多案件的审理中,人们更多地和习惯地用社会危害性、民愤、立法意图等扩大或缩小对刑法条款的解释和适用,导致罪刑法定原则被搁置。3、对于上述案例,涉及到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对“肇事后逃

3、逸”的解释,这个“肇事后逃逸”的情节直接影响到本案的量刑。4、“肇事后逃逸”解释涉及到对立法意图的揣摩:一种意见认为之所以设置这个情节是因为防止肇事者逃避法律的惩罚;另一种意见认为之所以设置这个情节是为了使得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救治。5、按照第一种意见,如果交通肇事后,不去抢救伤员,而是跑到交警大队去自首,受害人不能得到及时送医院救治而死亡,就不能适用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为肇事者没有逃避法律惩罚的意图。肇事者虽然离开现场,行为外观是肇事后逃逸,但是由于他是去交警部门投案自首,不但不应该按照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处罚,还应该考虑其是否有自首

4、情节。(当然,有判例认为肇事后报警等待交警来处理不认定为自首)6、按照第二种意见,如果交通肇事后,不去抢救伤员,而是跑到交警大队去自首,应该视为“肇事后逃逸”,因为设置“肇事后逃逸”这个情节,是为了使得受害人得到及时救治。你不去抢救伤员而离开现场,导致伤员得不到救治而死亡,符合设置“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节的立法意图,从而应该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第二种解释下,肇事后跑到交警大队去,根本不能认定为自首,相反要认定为肇事后逃逸。肇事者可能会辩解自己:根本没有逃逸的目的,而是犯罪后投案自首行为。7、本案中的情形更加让人晕乎,肇事后根本没有离开现场的行为,而是

5、等待交警来处理,不积极抢救伤员送医院,导致伤员由于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从行为外观来看,由于没有逃逸现场的行为,能否适用“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我认为不能适用,原因是必须维护罪刑法定原则。8、我认为上述第二种意见,就是从立法意图角度对法条中的“肇事后逃逸”做了扩大解释。在这种解释下,把交通肇事后,不去抢救伤员,而是跑到交警大队去接受处理的行为视为“肇事后逃逸”了。这种扩大解释本身就已经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了,但是由于利用了立法意图来解释,并且肇事者也确实有肇事后离开现场的行为,故还勉强说得过去。但是在本文开始陈述的案件中,由于肇事者根本没

6、有离开现场的行为,如果适用“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就是为了惩罚而惩罚了,严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9、也许有人认为这个肇事者即使没有逃离现场,但是其不抢救伤员而让其流血过多导致死亡结果,是否存在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从而认定其为间接故意杀人呢?这种疑问涉及到另一个更加复杂的理论问题:犯罪后(不论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罪犯是否有抢救受害人的义务?如果罪犯不去抢救受害人,是否视为放任更加严重的犯罪结果的发生?10、甲只有伤害乙的故意,用刀刺伤了乙后,看到乙的伤口在流血,没有送乙去医院抢救,而是逃离了现场,或静坐在现场观看乙流血过多死去。这种情

7、况下,能否认定甲是间接故意杀人呢?我认为只能认定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如果认为犯罪后罪犯有抢救受害人的义务,一旦不履行这个抢救义务就是间接故意犯罪的话,不仅违反常识,要求犯罪人必须积极消除犯罪后果(既然要抢救,何必先犯罪呢?),而且也是用附加法定义务的方式对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做出了重复评价。11、对于过失犯罪,一般也不应该赋予犯罪人抢救受害人的义务,否则,过失犯罪与间接故意犯罪的界限将被混淆,先行的过失犯罪很大程度上要被没有履行抢救义务的不作为的间接故意替代。12、由于交通肇事后,现行的民事赔偿责任非常重,很多肇事者出于担心赔偿个倾家荡产而采取逃逸

8、的方式,其后果是导致受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或被后来的车辆压死。因此,可以认为肇事者是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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