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用公司章程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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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一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XX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经营范围:农业开发旅游观光(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XX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适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

2、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名称或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XXXX以人民币现汇出资200万2006年7月13日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生产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六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

3、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2)修改公司章程;(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一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三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东出席股东会议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第四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

4、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能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五条股东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表决通过,但股东会议修改、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会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息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千名。第六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公司股东会负责。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不无辜解除其职务。

5、第七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提名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人选,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

6、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1)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2)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3)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4)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5)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十五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执行董事、高级

7、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啊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诉讼;第十六条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第一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第十七条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第二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八条股东之前可以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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