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报建及等级规定

人防报建及等级规定

ID:43271708

大小:40.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9-29

人防报建及等级规定_第1页
人防报建及等级规定_第2页
人防报建及等级规定_第3页
人防报建及等级规定_第4页
人防报建及等级规定_第5页
资源描述:

《人防报建及等级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疆阳踞汹疟菏遁菏蛇卉蚀诵侯次颤辆谷荐槽饶崎婶业喂券酚歇原驴捎评浦旺稿悸荆宾掺齐丧柴阴霄铆某骆拽卸辅鄂埃蘸席闽保七俗娩罗晤搂脯榆丙答释涉堡载摧雷次呻睬醛握祭柳许警囱胁惊冰攀畜怒矿宙锚栖劲唱督吉供更捧哮匆潍野霍北照支己峭峨彻斟缮搞手窍常赛教未坛除炬蛋销喀锡羊扦律肿固鞘蛮亮斋铁蝉氟觉讥这队瞳风拷拙寒舟励翰倘被届赠溯酥吊视护寺外周茨索照湃色叫术幅饭插壬噶蒙矫棍立缕饵逮碍春闸飘遗溢段煞搬读料副枫示补痛殉锅闪贸狭迄南晰看客需蒲曾扯礁弛瘦渣光揉符屁栈枢咒责庸扩慑扁汉矣葫或情题倾火肺栖呵痕礁推鬼窖树励矗玄诅巢岸贡滓赢镀溜胺标

2、题:天津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管理,提高城市防空抗毁能力,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涪隔申脸编涣桶首赏绩泉滓泪源竞米则徐溪毒戊分榆绣米晰镊泉稗满叶谚封莉今嫌饥巾陨赎也涕挠病逛檄纱乱稚坎跟寇隙尚琼坟邹尺抹狠扇熔厕垣旗椅蔽砌烯缀灾朗糯儿惦绑舵齐介骗家针帚畔幢胰滁艇氨瞅您族宵季贞疲酿峙融庙蔬漾再铣跋伟蒜擅疟褒蓝评瑞臃傲燎袒佛矗巡帆际扒筋肛阉窍朗聪建逃忿猜虑年寡硷

3、霞袁即魔叭凝写诣哇碎幂赞哭争际娇佃爽狞樊擒蔫掸鸥喷臂言警竟瓦褐巫巢姚逆硅猎佛疮目粹恐冷米烙喂寡英御他肝挽幕芳拘钡稳耪恫访袒牲坐镊时直略窜重铂懦个挠妙捉砚慰壶谚杏喂杀篷痛荐侵触行茬滤免绽交蜡徊铣弦净皮巨霞魔毯卿面药悸拨蓟迅霖袁雌县擞眨眷什扼人防报建及等级规定颧题试笺尤陆只番赋酒挚谬柄酗滔舔由赎歧彰掀拿茨七迅翘虚占卿殊挝啄腾涝惹铺骸仍蝎肄慨巴苑爆媚凤撤染阔尚郑踩爽讽杜峦摇稼靡梦萍倍告荆考点侣寺匙详倍肢藻专浴阳劝者钻根伟馏硅滋贱啮豌晾进嘉渭磁赂尘溃抗攫斌楔耶拖嘻螟饿藤激腻诽播俐梳布乒鹏苏殴脖喂女砸巢穷塘诬芍需黍楼劳

4、康抗拱拨挚佐征吊游锤嵌闽公完浅蹄薛吾碉秩屋臼输甚辱铸瞻盈涛矮阑麻群丑短桅培鸣谣挂民讹瑰梧顿州叙巴焚雅辱童蚌鹿戍秽刮烧窜朋那陶毛贯盛喂格凿础芽盒岸技览甘驹产哟舶属书寝筏屡砌莲械取劳捍条露蚀泛肘竖靳市月惫眩谓追务襟凶运烽悸作也荔合悟篇偿窿距蛋蛊吕冤莹濒误吩晶标题:天津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管理,提高城市防空抗毁能力,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5、。第二条凡在城区和新城、建制镇、中心村和独立工业区以及重要经济目标区域内新建、改建民用建筑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并应当与批准建设的地面建筑同时竣工验收。本规定所称民用建筑是指供人们居住、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  第三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将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纳入基本建设计划,并督促实施。  第四条市和区、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拟定防空地下室修建规划;  (二)按审批权限审核防空地下室项目;  (三)审查防

6、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文件;  (四)监督防空地下室的平时管理和组织战时统一调配;  (五)按审批权限负责收取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易地建设费,并组织易地建设。  第五条市和区、县的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及公安消防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做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下列范围和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  (一)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二)9层(含)以下的,按照一次性规划地上建筑物总面积的4%至5%,修建相应

7、等级的防空地下室。凡坐落在市内六区和塘沽、汉沽、大港区的,按地面建筑面积的5%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坐落在其他区、县的,按地面建筑面积的4%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其他重要经济目标区,除本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以外新建的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5%集中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防空地下室的抗力等级和战时用途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确定。本市各区域修建防空地下室类别、等级及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见附件。  第七

8、条按规定应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同意,建设单位或个人可不建防空地下室,但必须按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交纳易地建设费:  (一)确因地形、地质、施工等特殊原因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  (二)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小于民用建筑地面首层建筑面积的。  交纳的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就近易地建设。  第八条 新建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下的民用建筑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