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开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开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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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项目名称: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开采工程建设单位(盖章):达州市达川区永强矿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一九年六月编制单位:海南深鸿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9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终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

2、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91--9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开采工程建设单位达州市达川区永强矿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万学贵联系人陈再先通讯地址达州市达川区黄庭乡万兴村六组联系电话138

3、82830008传真/邮政编码635000建设地点达州达川区黄庭乡通花村3社、群峰村2、3社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B1019占地面积(平方米)4000(折合6亩)绿地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10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17.2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1.72%评价经费/预计投产日期2019年10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达州市达川区永强矿业有限公司原名为达县永强矿业有限公司,因达县撤县设立达川区,2018年12月,原达县永强矿业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达州市达川区永强矿业有限公司。达州市达川区

4、永强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人代表万学贵,主要经营范围为收购、加工、销售矿石。2015年4月22日,该公司依法取得了达州市达川区黄庭乡通花村3社、群峰村2、3社(小地名:驼背寨)一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的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C5117212015047130137894),矿区范围由1~9号拐点圈定,矿区面积0.0607km2-91-,开采标高为+800m~+620m,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2013年12月,原矿山项目《黄庭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开采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获得达州市达川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批复文号:达川

5、环审发〔2013〕20号),根据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评批复意见显示:原矿山项目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规模30.00万吨/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产品方案为将原矿切割开采后直接装车外运、项目现场不进行加工。建设单位在取得该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开采权后,因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及市场不景气等因素,一直未对矿山进行规模开采作业,仅在矿山南侧山体进行了试验切割开采作业,开采面积4000m2,根据环评现场踏勘,目前矿区修建了350m进场道路和1000m长的矿山公路,矿山东北侧修建有工业广场,工业广场占地面积约8000m2,场地内无任何建筑设施,矿山山顶已建有办公及生活用

6、房1栋。矿山南部山体有约4000m2的山体进行了灰岩矿石开采,山体裸露,其余矿山山体基本处于原生自然形态。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及达州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筑用石料的需求量不断增大,市场前景看好。为充分利用已有矿山资源,促地当地经济发展,经过市场充分调研,现达州市达川区永强矿业有限公司拟重新对矿山进行开发建设,保留原有矿山的开采方式、生产规模不变,变更矿山开采工艺和产品方案,开采工艺由原来的切割工艺变更为炸药爆破工艺,产品方案由原来的出售石材荒料变更为出售碎石和砂产品,项目新增石材加工工艺,新建“30万吨/年碎石加工生产线”1条。根据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属于其中“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91-为做好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有关规定,该

8、项目当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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