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调整标准

工资调整标准

ID:43182531

大小:56.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9-26

工资调整标准_第1页
工资调整标准_第2页
工资调整标准_第3页
工资调整标准_第4页
工资调整标准_第5页
资源描述:

《工资调整标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渝纪发〔2011〕38号中共重庆市纪委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监察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审计局关于做好区县(自治县)第三步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央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相关政策规定,我市区县(自治县)第三步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方案已经第58次市长办公会通过,现通知如下:一、执行标准(一)仍将我市40个区县(自治县)划分为主城区、中心城市和其他区县3个类区,并分别设定控制标准:主城区33000元/人•年,中心城市25000元/人•年,其他区县22000元/人.年。未经批准,区县(自治县)的执行标准不得超过本类区的控制标准。(

2、二)各区县(自治县)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自身财力,在本类区控制标准以内选择确定当地执行标准,并从2010年起按每年上调幅度不超过3600元的原则,分步达到本类区控制标准。(三)区县确定各职级规范津补贴标准时,执行统一的垂直压缩率和职级系数,即正厅局级标准与办事员标准之比为2.1:1,副科级标准为系数1,以“进一法”确定各职级标准(保留到10元)。各类区控制标准对应的各职级规范津补贴标准,详见附件1。分步达到本类区控制标准的区县(自治县),按附件所列标准同比例降低各职级规范津补贴标准。二、相关政策(-)机关离休人员按当地同职级在职人员规范津补贴标准的90%执行离休补贴;退休人员按

3、当地同职级在职人员规范津补贴标准的70%执行退休补贴;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的人员按当地同职级退休人员退休补贴标准的90%执行。(二)机关无职务退休干部和职务低于正科级(三级警长)的退休干部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比照正科级退休补贴标准执行;机关无岗位技术等级(岗位)退休工勤人员或岗位技术等级(岗位)低于技师的退休工勤人员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比照技师退休补贴标准执行。(三)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执行标准低于正科级(技师)退休补贴标准的,从年满70周岁的次月起比照正科级(技师)退休补贴标准执行。(四)试用期公务员中,录用前连续工龄满一年及以上的按拟任职务的规范

4、津补贴标准执行;录用前无工龄或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录用前本人学历定级工资标准对应职务的规范津补贴标准的90%执行。(五)1993年工改后的离退休人员(1993年工改前按在职人员办法增加离休费的离休人员)的保留津补贴由109元/1985年月调整为129元/月;1985年工改前的离退休人员、工改至1993年工改期间的离退休人员的保留津补贴在渝纪〔2007)57号文件规定标准的基础上分别增加20元/月。三、执行时间根据国务院批复我市第三步规范公务员津补贴执行时间(国办函(2011)105号),上述标准及政策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四、备案规定市对区县(自治县)第三步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

5、作方案实行备案制。(一)区县(自治县)第三步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方案包括:1.本区县(自治县)达到本类区控制标准的具体安排(如分步达到控制标准,需报送每步的执行标准和各职级标准,详见附件2);2•同步统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打算;3•实现“四统一”,即同一地区不同部门(含镇街)实行统一的津补贴项目、标准、发放办法和经费来源的具体措施;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二)2011年11月20日前,各区县(自治县)第三步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方案以政府名义报市财政局和市人力社保局备案(主送市财政局,抄送市人力社保局)。自收到区县(自治县)政府报备函后15个工作日内未予答复的,视为备案同意。(三)

6、区县(自治县)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备案同意:未同步统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的;未同步提高离退休人员补贴标准的;无力保障所需经费的。五、相关要求(一)深入调研,理清思路。认真领会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津补贴工作的有关要求,组织区县(自治县)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力社保、审计等部门深入调查研究,统筹各方面的力量,做好当地第三步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二)统筹兼顾,全盘考虑。既要考虑津补贴标准与经济发展的相对适应,又要考虑统筹调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与自身财力的相对匹配,加强对比分析,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三)严肃舆论,把握节奏。认真领会市委、市政府加强收入分配调节,实现“缩差共富”的决

7、策精神,严守宣传纪律,做好政策解释。同时要把握不同群体的推进进度,确保当地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平稳顺利推进。附件:1•区县(自治县)公务员各职级规范津补贴控制标准表2•区县(自治县)公务员各职级规范津补贴执行标准表中共重庆市纪委办公厅2011年10月20日印发区县(自治县)公务员各职级规范津补贴控制标准表单位:元/月类区控制标准职级在职人员规范津补贴离休补贴退休补贴合计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主城区33000元/人.年厅局级正职48602750211043803410厅局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