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利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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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水利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本市水利建设工程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完善市场管理和惩戒机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企业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水利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水利建设工程中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不良

2、行为的记录管理。第三条(含义)本办法所称不良行为包括安全不良行为、质量不良行为和合同失信行为三类。安全不良行为、质量不良行为主要指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行为;合同失信行为主要指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第四条(管理部门)上海市水务局是不良行为记录的管理部门,负责不良行为的申诉调查及记录。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市安质监中心站)负责受监工程安全不良行为、质量不良行为的收集、核实、报送工作;市属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法人负责合同失信行为的收集、核实、报送工作。区(

3、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县)监管的水利建设工程不良行为的收集、核实、报送工作。第二章不良行为的主要内容第五条《安全不良行为的内容》安全不良行为包括下列内容:(一)工程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二)工程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三)工程安全问题受到区(县)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书面通报;(四)因安全隐患被有关行政部门或者水利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责令停工;(五)同一工程违反技术标准同一条文受到水利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二次以上(含二次)书面整改指令;同一单位一年内违反技术标准同一条文受

4、到水利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三次以上(含三次)书面整改指令;(六)《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缺项;(七)伪造或者变造工程安全管理资料;检测单位伪造检测数据或者出具虚假安全检测报告;(A)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九)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安全教育、安全施工技术要求交底、现场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相应责任;(十)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者监理工程师未落实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

5、方案)、督促整改安全事故隐患、监理报告制度等安全监理相应责任。第六条《质量不良行为的内容〉质量不良行为包括下列内容:(一)工程发生质量事故;(二)工程质量问题受到行政处罚;(三)工程质量问题受到区(县)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书面通报;(四)因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行政部门或者水利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责令停工;(五)同一工程违反技术标准同一条文受到水利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二次以上(含二次)书面整改指令;同一单位一年内违反技术标准同一条文受到水利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三次以上(含三

6、次)书面整改指令;(六)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七)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或商品混凝土等;(八)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隐蔽工程质量自检,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九)伪造或者变造质量保证资料;检测单位伪造检测数据或者出具虚假质量检测报告;(十)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或者监理员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审核、旁站、验收、监理报告制度等质量监理相应责任。第七条(合同失信行为的内容〉合同失信行为包括下列内容:(一)承

7、接工程未按合同约定分包的;(二)未按合同(含投标承诺等)约定,获得相应级别的文明工地或者达到相应等级的质量验收标准;(三)中标后,同一施工单位同一年度内变更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三人次以上的(含三人次);(四)中标后,同一监理单位同一年度内变更总监理工程师三人次以上的(含三人次);(五)施工单位拖欠或者克扣民工工资。第三章不良行为的记录第八条(基本信息〉不良行为记录的基本信息包括:责任主体、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处理依据、处理决定、处理时间、处理机关(单位)和严重程度等。第九条(信息报送)市安质监中心站

8、、市属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收集、核实的不良行为及时报送市水务局,并同时书面告知拟被记录的责任主体。第十条(申诉处理》责任主体收到书面告知后,有异议的应在收到书面告知起7日内向市水务局提出书面申诉。市水务局应当进行核实,发现收集的不良行为信息确有错误的,应当不予采信;查证后确实无误的,应当告知责任主体;难以查证的,应当根据客观原则进行审慎处理。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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