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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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湘移发[2012]10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來源:作者:发表口期:2013-01-21浏览次数:130【编辑录入:admin】各市州、县市区移民局(办):现将《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遵照执行。二0—二年十月二十九日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

2、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0〕9号)、《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11〕78号),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经批准的大中型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所涉及的移民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移民工程项目”)。本办法所指移民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农村移民生产开发项目、居民点基础设施项目、城集镇基础设施项目、专业项目、防护工程等工程类项目。第三条移民工程项目管理实行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

3、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决算审计制、竣工验收制等。第四条省移民管理机构负责全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工程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市州、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移民工程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第二章前期工作管理第五条移民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依据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进行,规划实施过程中的新增项目或调整项目设计等按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第六条对超规模、超标准导致投资超规划概算的移民工程项目,其超规划概算的资金必须落实来源后,方可开展设计工作。第七条移民工程项目在规划实施阶段的设计工作,原则上由大中型水库建设项目法人委托移民安置规划编制设计单位承担;也可由项目建设责

4、任单位另行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另行委托设计单位且单项合同设计费估算在3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设计单位。第八条移民工程项目在规划实施阶段的设计,须按相关行业规程规范规定的内容、技术标准、深度精度要求进行编制。规模较小、相对简单的移民工程项目可适当简化设计。第九条预算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规划内移民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50万元及以上新增移民工程项目或调整移民工程项目设计由省移民管理机构组织审查;预算投资500万元以下的规划内移民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50万元以下新增移民工程项目或调整移民工程项目设计由市州移民管

5、理机构组织审查,报省移民管理机构备案。未经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移民工程项目设计文件,不得作为施工依据。第三章实施管理第十条移民工程项目建设实行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负责制。移民工程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由县级人民政府明确。工程指挥部、协调办公室等临时机构不得作为移民工程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第十一条移民工程项目建设实行招标投标制。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以上的移民工程项目必须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属防洪救灾等特殊的移民工程项目,招标人要求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省重点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移民工程项目招标原则上由项

6、目建设责任单位作为招标人,也可由县级人民政府或县级移民管理机构作为招标人。招标人依法开展招标,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移民综合监理单位全程参与;上级移民管理机构对移民工程项目招标工作给予指导和监督,水库建设项目法人必要时参与移民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应按照移民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与确定的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第十二条移民工程项目建设实行建设监理制。移民单项工程监理费在30万元以上的,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监理单位。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应依法与确定的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监理单位必须配备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现场监理人员和设

7、备。第十三条移民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实行终身责任制。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质量安全负总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所承建的移民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第十四条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手续;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验检测、质监安监等有关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真实齐全的原始资料;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建设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责任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责任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

8、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建设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协调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督促勘察、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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