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遭遇车祸身亡未签合同单位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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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牡丹江市东安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力。——孟德斯鸠东安"区司法^局牡丹江市东安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联合主办3月30日以案说法下班遭遇车祸身亡未签合同单位不认一套工作服两条通话记录来作证小秋谋得一份火锅店服务员的工作,不料上班第二天就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身广。由于还没來得及签劳动合同,单位否认小秋是该店员工。为此,小秋的父亲与火锅店对簿公堂。近EI,上海市第二屮级人民法院对此作出终审判决,维持此前黄浦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确认小秋与火锅店存在劳动关系。2013年7月初,四川來沪打工的小秋路过一家连锁

2、火锅店,看到店门口张贴着招聘员工的广告,便进门应聘。经过简单面试,小秋当天即被录用,并被通知于7月3日正式上班。谁也没有想到,仅仅在火锅店工作了2天,悲剧就发生了。7月5日凌晨,在结朿夜班工作后,小秋搭乘丈夫驾驶的助动车下班回家。在距离火锅店2公里左右的地方,发生交通事故,小秋当场死亡,丈夫也身受重伤。按理说,职工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可被认定为工伤并获得赔偿,但对小秋来说,由于没有劳动合同,想要获得工伤认定并非易事。为给女儿讨个说法,小秋的父亲申请劳动仲裁,此后又与火锅店就女儿是否与该店存在劳动关系对簿公堂。庭审中,火锅店坚称小秋不是该店员工,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并表示

3、该店通过电子指纹对员工进行考勤,考勤记录里没有小秋的考勤记录。小秋的父亲则拿出了女儿车祸时所穿的中式、黑色、镶黄襟的衣服,并与火锅店其他员工所穿的工作服进行当庭比对,以此证明事发时小秋穿着该店的工作服。对此,火锅店辩称,该衣物的纽扣数量与该店工作服并不一致,而且缺少胸牌。小秋的父亲还出示了女儿生前的手机通话记录。清单显示,在2013年7月2H18时10分,小秋的手机接到过火锅店座机打来的电话,通话时间1分21秒;在2013年7刀3U9时16分,小秋的手机拨打过该座机,通话时间为1分2秒。小秋的父亲认为,两次通话唯一的可能性就是火锅店因工作事宜与女儿进行联系。法院审理后认为

4、,小秋的父亲主张小秋与火锅店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为此提供了一系列证据;现有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并与相关事实结合形成证据链,火锅店虽否认该主张并提供考勤记录及工资表等证据,但不能据此推翻小秋父亲的证据。据此,法院根据民事诉讼证据高度盖然性的规则,确认小秋与火锅店存在劳动关系。(汤峥鸣)一每法念以案说法■法官说法■劳动者一方已穷尽举证责任本案中,仅有的一套工作服和两条手机通话记录到底能否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对此,本案一审审判长、黄浦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潘峻青作了如下分析:首先,将火锅店员工工作服的照片与小秋死亡后在殡仪馆的照片及当庭出示的小秋死亡时身着T作服实物进行对比可发

5、现,两者的颜色、款式非常相似,接近一致,虽然在胸牌和纽扣数量上存在不一致,但这极有可能是车祸原因造成的。其次,手机通话记录中,小秋有两次与火锅店进行通话,火锅店虽否认是联系工作但又无法作岀合理解释。此外,火锅店结束营业的时间在凌晨1点左右,事故地点距离火锅店约2公里,小秋在下班后乘坐助动车于凌晨1吋5分在该处发生事故具有可能性。因小秋遭遇交通事故死亡,事发突然,小秋的父亲主张的小秋与火锅店建立劳动关系时间也仅有2天,劳动者一方的举证能力受到限制,小秋的父亲提供上述证据证明小秋与火锅店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已经穷尽了其举证责任。虽然现有证据的证明力较弱,但这些证据之间已经形成证据

6、链,可以确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中国普法网)一每法念法律讲堂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笫十章社会力量参与第五I•二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口、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第五十三条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第五I•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将社会救助小的具体服务事项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第五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作用,为社会救助对彖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第五-

7、•六条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及相关机构

8、应当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机制和渠道,提供社会救助项目、需求信息,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创造条件、提供便利。第十一章监督管理第五T•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杳,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第五十八条巾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应当按照规定如实中报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的请求、委托,可以通过户籍管理、税务、社会保险、不动产登记、工商登记、住房公积金管理、车船管理等单位和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代为查询、核对其家庭收入状况、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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