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XX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ID:43048750

大小:53.55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9-09-25

XX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_第1页
XX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_第2页
XX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_第3页
XX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_第4页
XX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XX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XX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完善投资责任制和风险约束机制,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xx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政府投资项冃,是指使用以下资金进行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县本级财政性资金(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二)中央和省市补助资金(含国债资金);(三)政府性投资公司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建设资金;(四)用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或还款担保的借贷性资金含国外贷款及外国政府的赠款);(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政性资金。本办法适用于使用县

2、本级政府资金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县本级政府资金5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由项目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管理,接受县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监督。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的范围,主要是用于市场不能有效资源配置的公益性项目、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生态环境保护项冃、社会事业项冃等领域,以及需要政府扶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和符合国家规定由县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按照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规定严格管理。第四条政府投资项口根据资金来源、项口性质和调控需要,可分别采取宜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等方式。第五条成

3、立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投资委)为政府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审定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年度投资计划和计划调整方案;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工作。成立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委员会为政府投资资金管理机构,负责审定投资项目资金计划。县发改委作为县政府投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县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应当由国家、省、市发改委批准的政府投资项冃,负责牵头相关部门共同编制项冃储备库和项目年度计划。县财政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计划编制、资金拨付与监督管理,督促项目单位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县招标采购管理局负责项目建设招标管理。包括项目建设的设计、施工、

4、监理等以及人宗建材招标采购。县规划部门负责提供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和审批项冃规划设计方案。县国土、住建、环保、安监、审计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分别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口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并实施管理工作,办理相关手续;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应组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办理相关手续。第二章项目储备和年度计划编制第六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储备管理。县发改委会同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建立项目储备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列入年度计划的项冃原则上应从项冃储备库中选取。第七条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5、、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二)项冃前期工作达到一定深度,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有较明确的建设方案、规模、内容、拟建地点和投资估算。第八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年度计划管理。由县发改委会同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共同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经县投资委审定后,报县政府批准。第九条列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项目,应当符合以卜条件:(一)上年度政府投资续建项目;(二)已列入政府投资储备库急需建设的项目;(三)已批准项口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资金已落实,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第十条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应当载明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投资、建设期限、年度工作

6、目标、年度投资额及资金来源、项目单位及责任人,以及其他应当说明的情况。第十一条政府年度投资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后,应当遵照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县发改委应当会同县财政局、行业主管部门制肚调整方案,经县投资委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第三章项目审批第十二条釆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县发改委依次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对需要上报国家和省市发改委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县发改委审查后,报国家和省市发改委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的编制格式、内容、深度应当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采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方式的政府投资

7、项冃,应当审批资金中请报告。建设内容简单、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可以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完成上一审批环节工作后方可转入下一环节,严禁审批程序倒置和缺失。第十三条项目建议书由项目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报县发改委审批。建设内容简单、投资规模较小的项目可由项目单位自行编制项目建议书。第十四条项口建议书批准后,项口单位依据批复文件及时向住建、国土、环保、发改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审查等审批手续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