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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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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仪器光电杯”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仪器光电杯”是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主办的,面向学院全体本科生的学术科技竞赛,是学院本科生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对科技创新体系内的各组成部分的立项、阶段性答辩、评审、经费使用等实行统一管理。第二条竞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学院学生刻苦钻研、勇于创新;通过科研项目过程化训练,提高学生专业素质,培养其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学院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同时
2、,作为第一课堂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完善本科培养计划,提升学生对专业的认识、增强对专业的兴趣。第一条竞赛的基本方式:学生申报科技发明制作、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三类作品参赛;由组委会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实际应用价值、创新意义和学术理论水平的优秀作品准予立项,给予相应支持,并对项目进行阶段性评审,督促和引导学生按照进度安排高质量完成项目。最终根据作品质量给予表彰、奖励,推荐参加高级别的学生科技作品竞赛。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二条竞赛设立“仪器光电杯”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处理竞赛相关事务。组委会负责指导竞赛活动,并对竞赛过
3、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组委会设组长两名,副组长若干名,由学院相关领导组成。组委会成员由各系(所)主任、各班班主任、各年级辅导员组成。组委会在学生工作办公室和仪器光电协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处理竞赛日常事务。第三条组委会办公室的职责如下:1.审议、修改竞赛的章程和评审规则;2.管理竞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3.组织各类阶段性评审、汇报、检查工作;4.议决其它应由办公室议决的事项。第一条竞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学院聘请的本学院或相关院系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评审委员若干名。评审委员会经组委会批准成立,有权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所
4、规定的原则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第二条评审委员会职责如下:1.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基础上制定评审实施细则;2.对参赛项目给予指导;2.参与阶段性评审会,评判项目展示和答辩,对作者进行问辩;3.确定参赛作品最终等次。第三章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第一条凡在每一届次竞赛启动之日前已正式注册的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在读本科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第二条竞赛采用“分类申报、综合评奖”的申报和评审办法。科技发明制作类包括三个项目子类型:机电控制(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信息技术(计算机、电子、电信、通讯)、综合(数理、生命科学、新媒体艺术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
5、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哲学、经济、法律、社会学、管理、教育)各按一个大类进行申报。第三条项目来源可以是学生自拟、导师给定或来自企业生产实际。鼓励学生申报原创性的、具有一定研究价值的项目。第四条考虑到优秀作品需要连续积累和较长时间的制作,部分创新点比较突出、有潜力取得更大成果的往届优秀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经评审委员会批准确认后,可多次申报“仪器光电杯”。在申报时,要重点说明已完成的成果和进一步努力的方向。第一条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必须附带项目论文,论文须按统一格式书写,字数在3000字以上,论文评分记入作品成绩。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须为相关基础学科领域的研
6、究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项目的论文原则上不能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的评审评奖。哲学社会科学类作品若为调查报告或学术论文,每篇字数在8000至20000字之间;英文论文在4000单词以上,同时必须提交中文对照版论文。第二条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在竞赛终审前完成。并按规定参加立项答辩、中期答辩、结题答辩和其他常规性检查及汇报。立项人必须承担立项作品40%以上的研究工作,除经学院批准的重大项目外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三人;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位论文等不在立项申报范围之列。第三条北航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项目亦可同时申报“仪
7、器光电杯”,但“仪器光电杯”不再提供额外的资金支持,项目成果可申请参加学校“冯如杯”竞赛,综合测评加分按相关条例执行。第一条科技发明制作类和自然科学类论文参赛作品必须由一名学院在职教师和一名在读研究生作为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为项目组成员提供全程指导和必要的场地、器材等条件,并督促项目完成。哲学社会科学类论文尽量由相关学科老师担任。第二条每名学生只能以立项人的身份申报一项作品,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项(包括以立项人身份和以其他作者身份)。第四章评审与检查机制第三条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立项答辩、中期答辩和结题答辩,由评审委员会派出一定数量的评委参加,给出评审意见。
8、第四条评审委员会根据立项答辩确定各申报项目能否立项参赛,并对项目给出合理化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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