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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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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课件是山东建筑大学朱宝丽老师制作,在此对其表示感谢。谢谢老师!常用法律知识案例解析——主讲人:朱宝丽前言——我国公民权利义务发展状况1、现象近年来,颁布法律增多,公民享有权利增加公民权利意识增强,维权案件增多。诉郑州火车站厕所收费2毛钱;广州某先生诉酒店1元钱的餐具消毒费;侵权行为增多:上海青年王帅因言获罪;看守所“躲猫猫”“打酱油”非正常死亡等诉讼案件增多2008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案件数是1978年的19.5倍,出现了天价赔偿要求。2007年我国有495万全国普通高校大学毕业生,比2006年增加82万,同比增幅达19.9%。大
2、学生的就业形势异常严峻,大学生承受着巨大的就业压力,他们不仅要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还要面对形形色色的就业陷阱。针对大学毕业生就业风险,中央电视台与智联招聘网联合进行网上调查,参与调查的人数为12463人,55%的人遭遇过就业陷阱,比例之高,令人惊讶!更为惊讶的是:遇到过就业陷阱的人,89%选择了忍气吞声。2、树立正确的权利观?所谓权利,是指在一定的法律关系中,法律关系的一方对另一方所享有的可以要求作出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并为法律规范所认可的一种资格。是一种资格、具有法定性、对等性和可放弃性的特征。意志、利益、行为是权利的三要素。维护正
3、义,首先意味着人们坚持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谁如果允许别人干预他的权利而不作法律上的抵抗,他就在这个范围里削弱了社会建立起来以抵抗非正义的屏障。每一个非正义的行为不仅是针对着我的,而且是针对着整个法律制度的,如果允许它不受惩罚,法律抵抗非正义的力量就会削弱。温厚的或怯懦的屈从会引起非正义行为的重复发生和对这种行为的效仿;他也引诱着那些本来由于害怕惩罚而不敢行为不轨的人们去做恶,从而危及他人的权利。一个法律社会就象一道堤坝,对于社会的义务要求人们注意每一道细小的裂缝并制止他的延伸。所以,在抵抗非正义的汹涌洪水的堤坝上,负责自己管辖的这一
4、段,就是说在自己的权利范围内使它不出现裂缝,这也是每一个成员的义务。”——包尔生我国公民权利义务发展状况存在不正常状态:1、只讲权利不讲义务2、动辄要求高额索赔“为权利而斗争并没有像它应当做到的那样带来‘和平’,而是带来了最剧烈、最恶意的冲突。因为在每一件事上都坚持自己的利益的人,会使得生活对他自己和他周围的人都难以忍受,某种程度的忍让是和睦交往的一个绝对前提。”——(德)哲人弗里德里希•包尔生3、权利的救济(1)公力救济是指由国家权力机构通过法定程序解决社会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救济方式。体现为国家公力介入于市民社会的纠纷,这是国家权
5、力向市民社会的延伸。公力救济中最基本的是司法救济,还有行政救济或者叫准司法救济。减少人情关系的影响;效率比较高;具有国家强制性;具有确定性。(2)私力救济俗称“私了”,是指纠纷主体依靠自己力量解决纠纷,没有第三者协助或主持解决纠纷,其典型方式是和解、调解,还包括武力、决斗等方式。“当私力救济作为一种普遍性的社会现象从人类文明史中消失后,诉讼便成为遏制和解决社会冲突的主要手段,这一现象表征着一个极有进步意义的社会进步:人类不再依靠冲突主体自我的报复性争取来矫正冲突的后果,尤其不得使用私人暴力杀戮式的冲突来平息先前的冲突。”但是,这种依赖
6、国家权威的正式纠纷解决体制在克服自决式纠纷解决机制的暴力性弊端的同时,也失去了自决式纠纷解决机制的自主性优点,从而使得“诉讼表面上排除了冲突所引起的社会障碍,但并不能消除主体心里对抗,不唯如此,诉讼中的对立地位有时还增加了彼此间的对立情绪,由个别事实引起的冲突,经过诉讼后反而扩展或衍变为主体间长期的对抗。”(3)诉讼成为维权的主要手段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0553件,审结7725件,同比分别上升29.53%和24.20%;全国各级法院受理案件10711275件,审结、执结9839358件,同比分别上升10.91%和11.17%。
7、宪法诉讼民事诉讼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法律体系:三大部门法民法:平等民事主体人身财产宪法刑法:犯罪与刑法行政法: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常用法律知识:1、民间借贷2、人身损害:交通事故3、劳动纠纷4、婚姻家庭5、物业管理6、房屋买卖纠纷7、行政管理案件8、刑事自诉案件9、法律文书写作第一单元民间借贷(视频)一、民间借贷的概念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1、涉及的主体(1)公民之间;(2)公民与法人之间;(3)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注意: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
8、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四)其他违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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