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论第二章民法的历史演进及发展

民法总论第二章民法的历史演进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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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总论王利明 著第二章 民法的历史演进及发展第一节 西方古代民法第二节 西方近代民法第三节 西方现代民法第四节 我国民法的历史发展及未来第一节 西方古代民法一、罗马法二、日耳曼法一、罗马法民法起源于罗马法。罗马法,顾名思义,就是指罗马奴隶制国家施行的法律。罗马法通常是指,自罗马起源起至优士丁尼止的罗马法律。一、罗马法在罗马的法典编纂方面,最有成效、影响最深远的是东罗马帝国皇帝优士丁尼的《国法大全》,即《优士丁尼法典》、《学说汇纂》、《法学阶梯》和《新律》。罗马法分为公法和私法,其中对后世影响最大的是

2、罗马私法,现代民法就是在罗马私法的基础上发展、形成的。一、罗马法罗马私法的范围包括人法、物法、诉讼法三大类。罗马法的内容包括:关于自然人和法人等权利主体的法律、物权法、债权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等,已经涵盖了现代民法的主要内容。此外,罗马法学家遵循社会经济生活与家庭生活的客观规律和共同准则,从理论上概括了民法及相关制度的基本原则。二、日耳曼法古代法的另一个代表是日耳曼法,日耳曼法是指公元5世纪~9世纪西欧早期封建制时期适用于日耳曼人的法律。日耳曼法大体可以分为三个时期:一是中世纪初期,当时的法律体现了

3、浓厚的民族观念,此时称为部族法时代。二是中世纪以后至13世纪,称为封建法时代。三是13世纪至罗马法复兴,称为都市法时代。二、日耳曼法日耳曼法是罗马法之后西欧法律史上又一个重要的法律体系。与罗马法一样,它也重视形式,而且在侵权法领域实行结果责任。二、日耳曼法不过,它与罗马法在许多方面也存在区别。它保护的中心是团体(指家庭、氏族、公社),而不是作为团体构成部分的个人,。日耳曼法主要调整支配与义务拘束的关系。与罗马法不同,日耳曼法主要以具体的生活关系为根据,其法律主要由习惯汇集而成,极少有成文法。在团体本位

4、的基础上,日耳曼法产生了一些特殊的规则,并对后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第二节 西方近代民法近代民法,是指经过17、18世纪的发展,于19世纪经欧洲各国编纂民法典而获得定型化的一整套民法概念、原则、制度、理论和思想的体系,在范围上包括德、法、瑞、奥、日本及旧中国的民法等大陆法系民法,也包括英美法系民法。近代民法的主要特点表现在:近代民法的主要特点表现在:1.抽象的人格平等。2.无限制私有权原则。3.契约自由。4.过失责任原则,也称为自己责任之原则。5.近代民法注重维护形式正义。第三节 西方现代民法现代民法的

5、演进发生于19世纪末期、20世纪初期。北川善太郎教授认为,现代民法,是近代民法在20世纪的发展与修正,与近代民法并无本质上的差别,是在近代民法的法律结构基础之上,对近代民法的原理、原则进行修正、发展的结果。现代民法主要具有以下特征:现代民法主要具有以下特征:1.对所有权的限制。2.对契约自由的限制。3.从单一的过错责任向多元归责转化。4.更注重对实质正义的维护。5.人格权产生并日益受到重视。6.民法的商法化趋势。7.交易规则的一体化趋势。第四节 我国民法的历史发展及未来一、我国古代和近代民法的发展二、

6、新中国民事立法的发展一、我国古代和近代民法的发展我国法律的起源很早。早在《周礼》中就有许多调整民事关系的规范。但在我国,长期以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统治阶级一直贯彻一种“重农抑商”的政策,政治上一直实行封建专制主义,社会实行宗法等级制度,这些都导致了我国民事关系未能得到发展。一、我国古代和近代民法的发展中国古代民法的主要特点在于:从法律渊源来看,中国古代民法的主要渊源是“礼”,大量民事关系依靠“礼”的规范调整;从法律特点来看,实行诸法合一,民刑不分;在内容上实行宗法等级制度和封建等级特权制度

7、,使个人缺乏独立的人格,且对个人独立财产权进行严格限制。一、我国古代和近代民法的发展鸦片战争的爆发,刺激了中国救亡图存运动的兴起。腐败的清政府为形势所迫,于20世纪初实行法制变革。辛亥革命以后,国民政府的修订法律馆在北京开始了民律草案的起草工作。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于1927年设立法制局,着手各项法典的编纂工作。二、新中国民事立法的发展新中国建立以后,曾几次进行民法典的制定工作。195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门的班子开始民法典起草工作。但在草案完成后,1957年的“反右派”斗争和1958年的“大跃

8、进”等政治运动,致使民法的起草工作被迫中断。二、新中国民事立法的发展1962年,全国人大组成专门的班子,负责民法的起草工作,此后,由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文化大革命”的到来,民法的起草工作再次夭折。二、新中国民事立法的发展“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1979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第三次民法典的起草工作。至1982年5月先后草拟了4个民法草案,但这一草案并没有获得通过。应当看到,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立法机关在从事民法典起草工作以外,也制定了一系列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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