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9046-1999 格栅除污机

JBT 9046-1999 格栅除污机

ID:42944247

大小:97.3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9-20

JBT 9046-1999 格栅除污机_第1页
JBT 9046-1999 格栅除污机_第2页
JBT 9046-1999 格栅除污机_第3页
JBT 9046-1999 格栅除污机_第4页
JBT 9046-1999 格栅除污机_第5页
资源描述:

《JBT 9046-1999 格栅除污机》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ICS73.120D96JB/T9046-1999格栅除污机Girdseweragemachine1999-06-28发布2000-01-01实施国家机械工业局发布JB/T9046-1999前言本标准是对ZBJ88013—90《格栅除污机》进行的修订。修订时,对原标准作了编辑性修改,主要技术内容没有变化。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ZBJ88013—90。本标准由全国矿山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沈阳选矿机械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兴禧、王艳华、李军、张福起、黄嘉琳。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JB/T9046-1999格栅除污机代替ZBJ88013—90

2、Girdseweragemachine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格栅除污机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格栅除污机。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1720—1979漆膜附着力测定法GB/T6388—1986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T9969.1—1988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T13306—1991标牌JB/T1604—1998矿山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3产品分类3.1

3、型号型号应符合JB/T1604的规定。型号表示方法:RG–格栅间隙,mm格栅宽度,dm格栅除污机选矿机械其它设备类3.2标记示例格栅宽度为710mm,格栅间隙为14mm的格栅除污机,其标记为:RG–714格栅除污机3.3基本参数格栅除污机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国家机械工业局1999-06-28批准2000-01-01实施1JB/T9046-1999表1基本参数型号RG–714RG–720RG–725RG–1014RG–1020RG–1025RG–1414RG–1420RG–1425格栅宽度mm71010001400格栅间隙mm142025142025142025电机功率kW

4、0.751.10型号RG–2014RG–2020RG–2025RG–2814RG–2820RG–2825RG–4014RG–4020RG–4025格栅宽度mm200028004000格栅间隙mm142025142025142025电机功率kW1.502.204技术要求4.1格栅除污机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4.2格栅除污机应在污水流速为0.6~1.0m/s的条件下工作。4.3所有零部件必须经检验合格,外购件、协作件必须有合格证明文件,方可进行装配。4.4格栅应符合下列要求:a)格栅倾角(格栅筛面与水平面间的夹角)为45°~75°,筛面平整,无毛

5、刺;b)格栅条平直、布置均匀,格栅间隙(两相邻格栅条之间的空隙)尺寸误差应不大于1.5mm。4.5耙子应符合下列要求:a)耙齿布置均匀、位置准确;b)耙子摆动灵活;c)两侧耙臂的摆动范围、极限位置应一致。4.6污水如具有腐蚀性,格栅、耙子应使用耐腐蚀材料制造。4.7抬耙导轨形状与尺寸应准确,安装时位置调整应方便。4.8刮板应符合下列要求:a)刮板摆动灵活;b)刮板位置应能调整,以得到与耙子最佳配合位置,刮料干净。4.9设备的控制部分应具备下列功能:a)能够自动和手动改变传动装置的运动方向,按要求实现耙子的上下往复运动。b)当耙子沿导轨上、下滑动受到过大阻力时,应能自动停车并报警。

6、4.10各部焊缝应平整,不允许有烧穿、裂纹、夹渣和未焊透等缺陷。4.11机器外露表面涂一层底漆和两层面漆,漆膜附着力达到GB/T1720规定的二级以上。5试验方法5.1对4.5c)应通过调整两侧提耙细绳长度达到要求。5.2对4.7、4.8和4.9进行运转调整。6检验规则6.1检验分类格栅除污机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2JB/T9046-19996.2出厂检验6.2.1每台格栅除污机经制造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时应附有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文件。6.2.2出厂检验应符合4.4b)、4.5、4.7和4.9的要求。可以在出厂前进行2h空运转试验检查,也可分部进行试验检查。6.3

7、型式检验6.3.1在下列情况之一时,格栅除污机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进行鉴定时;b)正常生产后,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动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检验变化很大时;e)国家质量检验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6.3.2型式检验项目应包括本标准中所有要求。6.3.3型式检验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一台进行。如检验不合格应加倍抽检。7标志、标签和使用说明书7.1每台格栅除污机应在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其型式与尺寸符合GB/T1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