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你问我答

住房公积金,你问我答

ID:42903796

大小:34.51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9-24

住房公积金,你问我答_第1页
住房公积金,你问我答_第2页
住房公积金,你问我答_第3页
资源描述:

《住房公积金,你问我答》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住房公积金,你问我回答来源: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问:哪些单位应当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答: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缴存。2.问:我市部分单位和职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之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怎样处理?答:《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移交管理的通告》已于2010年11月30日发布。按照该通告有关要求,《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之前在市社保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于2010年12月31日移交至公积金中心。移交后,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等业务均按《深圳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3.问:目前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是多少?答: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5%,均不得高于缴存基数的20%。同一单位只能选定一个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应当相同。4.问:哪些情形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答:一是住房消费提取,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3)偿还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贷款本息;(4)按本市规定的比例支付本市范

3、围内自住住房租金。二是非住房消费提取,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的;(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5)户籍迁出本市的;(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5.问: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怎么办?答:因连续亏损两年等情况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

4、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6.问: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没有户籍限制?答:户籍和非户籍在职职工均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 7.问: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谁?答: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8.问:哪些情况下职工可以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答:职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当按照规定缴存,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免缴。9.问:公积金中心是否会为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组织相关培训?答:公积金中心将会对单位选定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5、的专办员组织专门的业务培训,不会收取业务培训费用。具体培训信息详见公积金中心网站,并以公积金中心网站公布的培训信息为准。此外,公积金中心未委托任何单位发布住房公积金培训信息或者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培训。10.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有哪些?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贷款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2)首付购(建)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3)按规定提供贷款担保;(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

6、,个人信用状况良好;(5)职工及其配偶均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6)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条件。11.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基数的上下限如何确定?答: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12.问:什么是专办员?专办员有哪些职责?答:专办员是负责本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等有关业务办理,具备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的单位在职职工。专办员主要负责按规定为本单位及

7、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等有关业务,整理与保管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相关文件资料,审查本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提交的有关资料,协助公积金中心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与贷款等业务知识的宣传与指导等。13.问:原在市社保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答:自2011年12月20日起,原在市社保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自愿选择缴存银行,到缴存银行业务网点办理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业务,预约并参加专办员培训后,为没有在社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办理账户设立及缴存等业务。对于在社保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需再做个人账户设立业务。专办员可

8、在2010年12月20日后,到缴存银行业务网点或通过使用数字证书(密钥)在网上办事大厅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将该部分职工从集中封存户中转入本单位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