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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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生就业法律常识第一讲淮南师范学院程亚丽一、大学生的法律角色公民-国家学生-学校子女-父母消费者-经营者劳动者-用人单位二、劳动、劳动力、劳动者淮南师范学院程亚丽我国劳动法主体用人单位劳动者各种类型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劳动者劳动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务员非公务员工勤人员其他劳动者事业企业化管理比照公务员制度劳动者√√×√√非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非工作人员×√淮南师范学院程亚丽特殊主体: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家庭保姆外国人经商的农民企业职工务农的农民√√××××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企业就业的√淮

2、南师范学院程亚丽第二讲劳动关系的建立三方协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24条规定:“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订的协议无效。”三方协议是由学校作为见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份意向性协议,它具有法律效力,但它不能替代劳动合同。淮南师范学院程亚丽三方协议的特征:第一,唯一性第二,法律效力的时限,三方协议的法律效力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之后即告终止;第三,三方协议中的违约金必须经

3、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之后约定,并且违约金的数额必须符合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相关规定;第四,备注栏三方协议样本淮南师范学院程亚丽三方协议的违约处理:1、学校2、用人单位3、毕业生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淮南师范学院程亚丽问题解答:1、我与A单位已签订了三方协议,但随后我又想去B单位工作,提出与A单位解除协议,请问,我需要为此支付违约金吗?支付多少?2、我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时,备

4、注栏里写明了关于户口问题,住房的问题,安家费,培训、各种福利等。请问,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话,这个约定是否仍然有效?3、在三方协议中,用人单位承诺安家费20万,而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推翻了三方协议的约定,如果我不签则会影响这段时间再次找工作,请问我该怎么办?4、请问学生在三方协议签订后提出毁约,此时学校有没有权利向学生收取违约金?淮南师范学院程亚丽实习期、见习期与试用期勤工俭学实习期见习期: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医疗行政部门采用见习期,一般为一年。见习期是具有一定强制力试用期:淮南师范学院

5、程亚丽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事实劳动关系雇佣关系淮南师范学院程亚丽案例:小A大学毕业后,千辛万苦,终于在B公司谋得一份美差。上班不到半年,却在一次公出中遇车祸骨折。小A要求公司提供工伤赔偿。B公司却称,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小A不是公司员工,拒绝了他的索赔要求。小A找到劳动局的工伤认定部门,工伤认定部门要求小A出示他与B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小A发现自己既没有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又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自己与B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提示]:劳动者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才能建立起劳动法律关系。小A一怒

6、之跳槽到C公司,并与公司签订了合同。不久,小A因薪金待遇问题与公司产生争议,请求工会出面协调解决。公司却称小A不是公司员工,还拿出了当时双方签订的协议。小A这才注意到上书的四个字:劳务合同。顿时傻了眼。[提示]:劳动合同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劳务合同形成劳务关系----此“合同”非彼“合同”,此“关系”非彼“关系”。淮南师范学院程亚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淮南师范学院程亚丽第三讲劳动合同制度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7、?三种方式:先签合同,后建立劳动关系;从用工之日起同时签订劳动合同;先用工,后签合同。淮南师范学院程亚丽案例:某公司招聘一名2008年7月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公司与该生于2007年12月1日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劳动合同生效,公司于2008年7月前已经给这个学生办理了落户手续,但是2008年9月3日该生才来上班。 1﹑用工之日应该从何日开始计算? 2﹑如果该生不来上班﹐双方于2006年12月1日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效力如何?案例:设某大学生来你单位前写出承诺函:“因本

8、人工作时间只有六个月,之后去考研,特说明本人不同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否?淮南师范学院程亚丽解答:1、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只要有事实的劳动用工,劳动关系即产生。书面劳动合同主要起证据作用。2、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那么,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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