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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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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定金的性质与责任原告:H市摩托车制造厂被告:H"j外贸进出口公司(一)案情原告与被告于8月5日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其中规定由原告供给被告某种型号的摩托车300辆,单价6350元,总计货款190.5万元。被告须在同年10月底以询将货款汇入原告账户,款到10日内由原告将货供完,到期不履行合同,承担货款的4%的违约金。在合同订立后,被告须于5日内交付20万元定金。同年10刀20日,原告向被告发去传真,耍求被告付款。被告复电声称:因资金矩缺,希望先发货,再付款,原告予以拒绝。在原告多次催促下,被告于同年11H20BI复函正
2、式表示,被告自愿放弃20万元定金,作为解除合同的代价。原告遂于同年11月底在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赔偿其一切损失。被告则辩称,其已放弃20力元定金,不应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二)对木案的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被告己"1愿放弃20力元定金,应当享有合同解除权。更何况原告在获得20万元定金以后,损失已基本得到补偿,不应再提出其他请求。笫二种观点认为:被告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已构成违约。被告除应当承担丧失定金的责任以外,还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责任。(三)作者的观点本案涉及到对定金形式与性质
3、的认定问题,定金的形式有多种,但在实践中,最基本的形式是两类:一是解约定金;二是违约定金。所谓解约定金,是指当事人为保留单方解除主合同的权利而交付的定金。一方在交付解约定金以后可以放弃定金而解除合同,而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杲愿意加倍返还怎金也可以解除合同,这种左金最人的特点在于通过定金的放弃和加倍返还而给了了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权利和机会。所谓违约定金,是指在接受定金以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主合同,应当按照定金罚则予以制裁。一般来说,违约定金也具冇证约定金的作用,因为在一方实际交付定金而另一方实际接受定金以后,也可以证明合同的成
4、立。但违约定金设立的忖的主要是为了防止一方违约,督促双方履行。此种定金在实践中运用得最为从本案来广泛。从我国现行立法的规定来看,主要规定了违约定金,即在一方违约以后,如按定金罚则接受了制裁,该当事人仍负有继续履行介同的义务,而不应承担定金罚则而使介同解除。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在介同中未特别约泄介同定金为解约定金,那么,只应理解为当事人设立的定金是违约定金,这一点是符介各国民事立法的通例的,而H也符介当事人缔约的1=1的,因为从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日的來看,是希望通过设置定金制度來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而不是通过支付一
5、笔定金获得解除合同的权利。当然由于法律亦没有明确禁止解约定金的设立,所以当事人也可以设立解约定金,但设立解约定金必须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否则对合同规定的定金只能解释为违约定金。看,当事人在合同中规定定金条款时,并没冇明确规定被告在支付定金以后,可以享冇解除合同的权利,因此,合同规定的定金并非为解约定金,而只能理解为违约眾金。既然是违约眾金,那么被告不得以放弃疋金作为其解除合同的代价。由干本案中当事人设立的定金是违约定金,因此还应注意如下几个问题:第一,应运用法律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处。《合同法》笫115条规立:“当事人可
6、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疋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疋金的一方不履行约泄的债务的,无权耍求返述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处金。”在被告已经构成违约的情况下,被告作为交付处金一方,依据定金罚则0然丧失定金。值得注意的是,足金罚则是针对违约行为而设处的,但并不是说在出现任何违约,特别出现轻微违约的惜况下,也可运用定金罚则。我认为,定金责任可以运用于完全不履行合同的行为,也可以运用于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行为。但对于不完全履行行为来说,只有在
7、这些违约行为构成根木违约,使当事人缔约日的不能达到的情况下才能运用定金责任。由于定金罚则体现了对违约一方当事人的制裁,运用这种制裁会给违约一方经济上带来极为不利的后果,特別是这种制裁也可以与违约金、实际履行等补救方式并用,因此必须将定金罚则的运川限定在特定的范围。如果认为任何违约,哪怕是轻微的违约都耍运用泄金罚则,那么将会使足金罚则的运用变成一种赌尊。一方出现轻微违约就运川定金罚则,给违约一方强加极为沉重的经济负担,也不利于其继续履行介同,并且与法律上的诚实信用原则相悖。所以只有在一方不履行介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行
8、为构成根本违约,使非违约一方基于合同所产生的期待利益丧失,订立合同的1=1的不能达到的,才可以视为不履行而运用定金罚则。第二,原告可否同时请求被告支付违约金。这涉及到违约金和定金的和互关系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87年《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具体运用〈经济合同法〉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第8条规定:“定金与违约金的性质不同。定金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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