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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22
《(审判研究)042婚姻法司解第24条》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婚姻法司解第24条《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该规定系针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确立的裁判规则,例释之:丈夫向朋友借钱,妻子有义务偿还,除非丈夫与朋友说好了就丈夫一个人还,或者夫妻实行约定财产制且朋友也知道这一点。之所以在实践中产生争议,在于:该条规定确立了“一方借款,双方来还”的一般原则,而两个“除非”条款,几乎没有发生可能,形同虚设。揣度立法意旨,或基于如下判断:无论从风险防控还是利益衡量角度,无辜债权人权益保护均应优于关系亲密的夫妻共同体。但司法实践中,除了假离婚、真逃债现象存在外,亦不乏夫妻一方感情恶化甚至算计对方,或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权,嫁祸配偶的
2、真实故事。遇人不淑,无辜背一身债且可能系虚假债权的配偶,便成为该条规制下的“窦娥”O昨日,2017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婚姻法〉若丁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2017年3月1日法释〔2017)6号)。该补充规定在题述司法解释第24条基础上增加两款: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
3、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为顺应实践和舆论而出台的前述司法解释补充条款,明确将虚假、非法债务携除于夫妻共同债务之外。虚假、非法债务的效力自始阙损,更不能当然约束第三人,从现有成文民法规范中不难寻绎出明确援据。新司法解释补充条款出台,亦未改变过去“一方借款,双方来还”的一般裁判原则。相较纷繁复杂实务解决具体方案提供,该两条补充例外规定更重要意义,抑在于力图改变长期以来司法实践可能存在的裁判误区,在态度、立场上作矫正性阐示。生活变动不居,人心叵测难猜,注定在家事纠纷领域,针对一种现象,寻求一种放诸四海而皆准的司法裁判规范,较诸其他民商
4、事领域纠纷更为艰难。而尊崇裁判者内心确信,以充分的自由裁量甄别并衡平债权人、配偶利益,从生活经验中扌覃求善良司法及裁判智慧,更有十足理市。规则要述01.对外债务纠纷判决,不作为夫妻内部债务纠纷依据法院对夫妻一方对外债务纠纷的主效裁判,在夫妻内部财产纠纷中不能当然地作为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判决依据。02.夫妻一方单方自认借款,应对债务真实性严格审查夫妻一方对其单方婚内“借款”债务自认,并不必然免除“出借人”对借贷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事实所负举证责任。03・是不是共同债务,还应举证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举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离婚一方,有义务证
5、明所借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04.案外人可就恶意串通侵害其权利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当事人以恶意串通为由,对其作为案外人的已生效调解书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告知当事人另行就调解书申请再审。05.夫妻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证写夫妻名时的分割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生效法律文书主张该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的,不宜直接采信。06.夫妻一方举债构成诈骗,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情形夫妻一方对外举债行为已为生效刑事判决认定为犯罪,所借款项亦未用于家庭生活的,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07.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不同于《婚姻法》规定
6、的夫妻共同债务,不能适用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08.夫妻一方对外担保债务,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担保责任系担保人单方而对债权人承担义务,此种义务与家庭生活无直接关系,该债务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09・夫妻一方擅自作担保人所担保债务,非属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担保人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债务,应属于担保人的个人债务。10・夫妻一方冒用对方名义的个人借款,不属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冒用另一方名义共同向银行借款,另一方并不知情,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1.夫妻一方签字的欠条,不必然就成为夫妻共同债务债务人离
7、婚后,债权人持夫妻一方签字的欠条要求原夫妻双方承担共同债务的,应就债务性质合理分配举证责任。12.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举债,债权人有举证义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范围的举债,不当然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市债权人承担举证责任。13.夫妻一方对外举债性质,债权人承担替补举证责任夫妻一方对外举债的性质判定,一般应由举债人承担举证责任;举债人不能举证的,由债权人承担替补举证责任。14.一方单方举债,举债人负有证明系共同债务的责任夫妻一方单方举债,事后因借款性质发生争议的,举债人负有证明双方有举债合意或该借款用于共同生活的责任。15.一方个人名义负债,配
8、偶对是否家庭受益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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