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侵权案件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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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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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商标侵权案件的查处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处罚决定书中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对简单,《商标法》是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条例》是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一、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具体表现一是《商标法》确定的五种行为;二是《商标法实施条例》,确定了两种行为;三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了三种行为(其实是对《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第五种行为的解释。具体为:一〈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八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2、的商标的;占分有四类: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他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他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二)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二〉〈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Z—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一)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

3、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二)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第一条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一)将与他人注册商标和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4、(三)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和近似的文字注刖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应当注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只是我们办案时,认定当事人构成侵权的一个法律依据,但不能直接作为禁则使用。这在国家局的答复中,也已经明确了,司法解释,不能直接引用。二、罚则(-)、〈商标法〉五十三条:有木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

5、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屮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条例〉第五十二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

6、为10万元以下。三、实际查办案件应当注意的问题(一)查处商标侵权工商部门可行使的职权。《商标法》第五十五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查阅、复制出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三)对半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

7、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U)经营额的计算《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会涉及的是经营额的问题不用管非法所得或盈利),那么就得计算经营额同,其方法,依据最新的司法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本解释所称'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

8、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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