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检疫人员被追究责任的情况说明

关于基层检疫人员被追究责任的情况说明

ID:42759930

大小:20.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9-20

关于基层检疫人员被追究责任的情况说明_第1页
关于基层检疫人员被追究责任的情况说明_第2页
关于基层检疫人员被追究责任的情况说明_第3页
资源描述:

《关于基层检疫人员被追究责任的情况说明》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基层检疫人员被追究责任的情况说明一、处理情况福清市检察院于2011年9月开始介入调查基层兽医站人员的违法行为,并于2011年12月正式立案,分别在2012年2月对梁居正及3月对吴绪祥、陈新提起公诉,但目前均未宣判。1、镜洋兽医站检疫员梁居正,以2010年9月至2011年2月期间对不属于本辖区范围内的2200多头生猪进行疫情检疫并且在未进行“瘦肉精”检测的情况下出具《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理由,涉嫌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被起诉,起诉时梁居正已退休。处罚依据为《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和《福州市禁止使用“瘦肉精”养猪管理办法》(福州市政府2001年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1年4

2、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违法情节严重以至触犯刑法。2、城头兽医站检疫员吴绪祥、合同工陈新,以吴绪祥明知根据《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福州市禁止使用“瘦肉精”养猪管理办法》、《福清市动物检疫员岗位职责》的规定,对交易的生猪必须经动物检疫员进行产地疫情检疫和“瘦肉精”检测全部合格后才能出具《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但吴绪祥违反规定,明知陈新没有取得动物检疫员资质,无权对待交易的生猪进行疫情检疫和“瘦肉精”检测,仍将本应由自己负责的生猪疫情检疫和“瘦肉精”检测及出具《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工作交给陈新负责,并让其在《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检疫员一栏代签自己的姓名;同时陈新亦明知自

3、己没有取得动物检疫员资质,无权单独对待交易的生猪进行疫情检疫和“瘦肉精”检测,无权出具《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仍接受吴绪祥的安排,在2009年至2011年1月对辖区内的46823头生猪以吴绪祥的名义出具《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理由,二人涉嫌滥用职权罪被起诉,起诉依据参照梁居正。以上人员被处分,固然有本身的失职之处,但实际工作中的一些现实因素也与之密切相关。二、目前开展卫生监督工作的困难和问题1、人员配置与工作量对比严重不符,每个乡镇兽医站编制1-3名(24个乡镇兽医站编制53名)且部分人员因专业(动物科学)等问题未能取得官方兽医资质,每个兽医站都要进行产地检疫受理、临场检疫

4、,并对辖区内的定点屠宰场(24个镇(街)共设有16个定点屠宰场或屠宰点)进行驻场检疫,以及其它的动物防疫、技术推广、畜牧生产等耗时大、专业性强、极其繁琐的工作,其工作强度可想而知。2、经费问题,各级下达的操作规范包括“瘦肉精”检测、疫情处置等,未充分考虑到基层的实际承受力,也未有相应的经费保障,客观上存在由人员不足及经费不够所导致的工作不到位情况,而在处罚的时候却不予考虑相关困难,以致部分被处分人员发出“流汗流血又流泪”的感叹。3、相关法律法规未明确基层兽医站是否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是否具有执行相应法律法规的权力。4、一些法律法规出台后相应的硬件配置没有及时跟上,如《中华人民共和国

5、动物防疫法》2008年修改后就要求执行官方兽医制度,但是本项制度的经费保障、政策解释等都不明确,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三、建议1、充分协调人事、财政、编制等部门,合理配置人员,并将各项政策规范实施过程中的经费保障要具体落实,对不明确、有歧义的政策给予详细解释。2、制定法律法规政策应充分考虑可行性,多考虑基层兽医站具体情况。3、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构建更为理想的工作环境。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