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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需要哪些程序,怎么维护自己的婚姻本文介绍2012最新起诉离婚程序,如何办理离婚诉讼程序?需要什么步骤以及材料,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法律快车婚姻法频道问您一-•解答。起诉离婚程序一、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离婚程序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B己的特色: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
2、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屈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起诉离婚程序屮,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捉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儿个方面的内容: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二、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
3、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杳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
4、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卩具冇与判决廿同等的法律效丿J。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口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口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卅际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
5、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三、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判决阶段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口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以上三个阶段是法院起诉离婚程序中的必经阶段。福邦提供针对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笔者认为,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应采用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既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乂要依照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使其赔偿数额适当合理。具体地说应做到以下几点:坚持三个基本原则:私家侦探,上海
6、私家侦探,私人侦探公司,上海婚姻调查,上海小三二奶调查,上海侦探网⑴适当补偿原则。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不能完全客观地以金钱计量和赔偿。因此,英赔偿数额的确定只能是补偿性的,而不是等价性的,只能是适当补偿受害人所受到的精神损害。(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处理民事案件普遍适用的原则。在离婚案件中,诉讼主体木身社会地位的不平等决定了适丿IJ这一原则的必耍性。在离婚案件屮适川公平原则时,如果无过错方为女方,应考虑妇女木身所处的不利状况,确定给其相对较髙的赔偿数额,以弥补其所受到的精神损火,使其在精神上得到一定的抚慰;如果过错方的侵权行为情节极其恶劣,已产生了不良社会影响,造成了严重
7、的社会麻果,赔偿数额则应相应提高,使过错方在经济上不能占到便宜,以示公平。(3)法官口由裁量原则。此原则赋予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依法官的口由裁量权,来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法官应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婚姻法》及和关民事政策的规定,根据离婚案件的审判实践经验,结合具体的案情的具体情况,确定一个相对较适当的赔偿数额。赔偿数额的确定,既不能过低也不能过高,过低可能导致片面强调象征性,根本起不到抚慰受害人、弥补其内心痛苦和悲伤的作用,亦起不到惩罚、制裁过错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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